3、不按请假程序办理者视为旷工。越级请假视为旷工。
4、本制度由办公室监督实施
员工寝室管理制度
1.员工寝室实行室长负责制。
2.室长由室员选举产生。
3.室长每月享受30元室长津贴。
4.室长根据店内规定,确定室员就寝时间、值班顺序及卫生清理工作,并每天监督检查。
5.寝室每周进行大扫除一次,由保安和前厅经理负责监督执行。
6.自觉接受保安检查,不得拒检或隐瞒。
7.不准影响邻居的日常生活,搞好邻居关系。
8.注意预防火灾、偷盗、煤气中毒等相关安全隐患。
9.未经室长许可不得留宿他人。
10.离职人员必须经保安检查后方可离开。
11.员工宿舍一切设施属店内所有,未经店长许可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把东西搬离宿舍。
12.节约用水、用电,做到水龙头有开必关,人离房间关灯,禁止私自接拉电线,也不准在室内随便移动拆卸相关设施。
13.员工所分配的锁匙只准本宿舍员工使用,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休假员工需把自己的东西委托给他人看管,避免丢失。
14.严禁在寝室内赌博、酗酒、大声喧哗、打架斗殴;严禁男女混宿,寝室互串。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异性寝室时须经室长或店内领导批准。
15.严禁在室内随意涂写、粘贴,更不准粘贴x画报、图像、播放淫秽影碟、带。
16.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任何人不准私自动用他人物品。
17.严禁私自外出留宿。外出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向室长请假,经室长批准后方可外出。
18.本制度由室长监督实施。
考勤管理制度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确定,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店办公室另行通知。
2.员工上下班一律实行指纹打卡考勤制度。
3.办公室内勤每天将打卡情况通知值班主管(经理),由值班主管(经理)与实际上班情况进行核查。
4.所有员工须先到店里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事先经主管(经理)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5.上班时间开始后5—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0.5—1天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0.5—1天处理。
6.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7.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50%的全勤奖,三次以上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8.员工无故旷工0.5—1.5天者,扣发当月全部全勤奖,并给予警告处分。当月累计旷工1.5天(不含1.5天)—3天,扣除当月50%的工资,并给予留店查看处分。无故累计旷工3天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9.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领班以下人员由部门主管(经理)批准;领班以上员工出差由店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须在办公室先备案,到达出差地点应及时与店内相关管理人员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办公室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扣发当月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经店长审批。
10.当月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
11.本制度由办公室监督实施。
考评管理制度
一、考评的原则
(1)各部门应把考评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每月、季、年都要进行相应的考评,并协同办公室做好员工的考评工作,使之制度化、程序化、合理化。
(2)在考评前应认真做好准备,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要有充分的了解,搜集其自上次考评以来的工作表现记录,包括出勤情况、奖惩记录、直属管理人员对其日常表现情况的汇报等,确保考评的结果具有客观性、公平性、公正性、准确性。
(3)常用的考评方式是考评者与被考评员工直接面谈交换意见。面谈应选择一个不受外界干扰的安静环境,使考评双方能在宽松而宁静的气氛中坦诚交谈,以提高考评效果。
(4)在客观公正的考评基础上,根据每位员工的业绩和工作表现,将其考评的结果与对员工的合理使用和相应的薪金待遇结合起来,以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二、考评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