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保持车厢内环境干爽、洁净、整齐、舒适,达到规定的车厢服务标准,音响声音要控制在适当范围。
九、车速控制要求
1、驾驶员必须保持安全速度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有限速标志的路段按标明车速以下的速度行驶,坚持平衡起步、均衡行车、中速行驶,低速进出站.
2、通过路口、斑马线、辅道进出口、绿化带缺口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按交通指示、标志、标线或警察指挥,看清四周、控制车速度安全通过,禁止争道抢行、冲红灯、快速通过。
3、在宽阔、平坦、视线良好的市区、区乡道路,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最高时速不准超过40公里/小时。
4、3路车在曲沾大道车速控制在50公里/小时以内。
5、高速公路车速控制在80公里/小时以内。
6、复杂路段最高时速控制在15公里/小时以内。进出站最高时速控制在10公里/小时以内.
7、红绿灯及人行横道线最高时速控制在10公里/小时以内。
8、进出停车场、上下陡窄坡道时速应控制在5公里以下。
十、礼让行车
1、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并要求“一让到底、一让到停”不能边让边走。
2、驶入、驶出道路或者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优先通行.
3、遇喷涂“校车”字样并载有学生的车辆应当让行。
4、通过路口、人行道、人车混杂路段要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辆,遇老年人、儿童、孕妇、抱婴者,以及持盲杖的盲人、行走不便的残疾人横过道路,应当停车让行。
5、遇行人、车辆突然横过马路时危急时刻,应第一时间急刹停车避让,不能有侥幸心态.
6、道路变窄或遇前方道路障碍时,要遵守依次通行原则,不得违章抢行。
十一、起步操作规程
1、始发站提前3分钟开车门等待乘客上车,发车时间到30钞内起步.
2、乘客上车后,应先关好车门,提示乘客坐好扶稳,然后观察车辆四周情况,打左转向灯,确认安全后用一档平稳起步,注意离合器与油门的配合,做到起步平稳。
十二、普通道路安全行驶操作规程
1、行驶中要做到加速平稳、刹车平稳、停车平稳、转弯平顺。
2、遵循右侧通行、各行其道的原则按道行驶。
3、无分道路面要选路中间行驶,有分道路面按导向行驶,不得违章走非机动车道,不得跨线行驶,尽量减少变道、借道,不得蛇形行车。
4、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须按行进方向分道行驶。未设置导向标志、标线的交叉路口,左转弯的机动车应当提前驶入最左侧的车道转弯,右转弯的机动车应当提前驶入最右侧的车道转弯。
5、行车遇前方有障碍时,可以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通行,转弯、借道行驶时要提前打转向灯,让优先通行车辆先行。
十三、公交客车通过路口、叉口安全操作规定
(一)、市区的路口、叉口操作规范
1、在道路交通的所有地段中,可以说交叉路口的情况最为复杂,特别是市区的交叉路口,上、下班高峰时段车辆拥挤,各种车辆汇集,行人密度大是交通事故的多发点,公交客车驾驶员行驶至市区路口时需遵守以下操作规范:
(1)、经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让行人和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2)、通过路口应减速慢行,避免路口行车事故。
2、市区路口、叉口行驶速度规定:
(1)、公交客车通过市区路口直行线路行驶速度不准超过20公里/小时.
(2)、公交客车通过市区路口转弯行驶速度不准超过15公里/小时。
(3)、市区环岛地段行驶速度不准超过20公里/小时。
(二)、公交客车通过市区以外国道、省道路口、叉口安全操作规范1、市区以外国道、省道路口、叉口道路比较宽广,行驶中车辆车速较快,该地段路口、叉口易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公交客车行驶在市区以外、国道、省道路口、叉口时需遵守以下操作规范:
(1)、经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
(2)、有交通信号灯路口,右转弯车辆应让相对方向左转弯车辆先行。
(3)、通过路口处应提前减速,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2、市区以外国道、省道路口、叉口行驶速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