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区以外的国道省道路口、叉口直线行驶最高行驶速度不准超过40公里/小时。
(2)、市区以外的国道省道路口、叉口转弯车辆最高行驶速度不准超过25公里/小时。
(3)、市区以外国道省道转盘行驶最高行驶速度不准超过20公里/小时。
(三)、公交客车通过乡镇道路路口、叉口安全操作规范
1、乡镇道路路口、叉口摩托车较多,而摩托车驾驶员安全意识较差,公交客车经过该地段要预防摩托车事故,公交客车行驶在乡镇道路的路口、叉口时需遵守以下操作规范:
(1)、经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
(2)、右转弯车辆应让相对方向的左转弯车辆先行。
(3)、通过路口遇摩托车应减速礼让,预防摩托车事故。
(4)、通过路口应提前减速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容许鸣喇叭地段多鸣喇叭。
2、公交客车通过乡镇道路路口、叉口行驶速度规定:
(1)、乡镇道路路口、叉口直线行驶最高行驶速度不准超过30公里/小时。
(2)、乡镇道路路口、叉口转弯车辆最高行驶速度不准超过20公里/小时。
十四、公交客车山区道路安全操作规定
1、公交客车在山区道路行驶时,最高速度不准超过30公里/小时.
2、公交客车在山区道路弯道行驶必须做到减速、鸣号、靠右行,转弯速度不准超过20公里/小时.
3、公交客车在山区道路下坡时严禁车辆发动机熄火和空档溜坡。
十五、公交客车站点停靠安全操作规定
1、停靠站点行驶速度:车辆距前方停靠站点100米时车速不准超过30公里/小时,距站点50米间距内车速不准超过20公里/小时,距站点20米间距内车速不准超过10公里/小时,进站停车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出站起步必须平稳,车速不准超过5公里/小时,30米内不准超过20公里/小时。
2、公交客车进出站场车速不准超过5公里,中心场地行驶车速不准超过10公里/小时。
3、公交客车靠站时超车规定:距站点300米内不准超越正常行驶机动车(包括摩托车),100米内不准超越电瓶车,30米内不准超越自行车.
4、车辆进站停靠:车辆前端1/3对准站牌或站台前端,车辆停靠车身与站台基本平行,车厢右侧距站台或人行道保持在0。5米左右,原则上不超过1米,车辆停靠车身左侧不得压线,遇停靠站点有临时障碍物时或其他车辆,不能靠站时,允许提前靠站,但离障碍物或车辆距离不得大于5米。
5、车辆必须依次进站停靠,不得并行或超越靠站,后车停靠车身前端1/2未进入站台,或车尾在斑马线或路口,须分二次进站停靠上、下客,设站牌候车站第三辆车必须二次停靠上、下客。
6、公交客车停靠站点,必须有站必(进)靠,不得越站、停靠站点不准超越本公司公交客车(特殊情况除外),车辆进站车未停稳严禁开门上、下客,车门未关严禁起步,严禁不按规定站点随意停靠上、下客,车内遇特殊乘客有紧急情况必须就近下车的应选择在安全地段靠边停靠下车,严禁在道路叉口、红绿灯停车时或道路居中等危险地段上、下客,禁止急刹停车上下客。
7、设有港湾式停靠站停靠时,车辆必须明显进入港湾,设有公交专用车道,车辆必须进入专用车道行驶(接送车除外)。营运中车辆应排队按先后顺序进站,不得包头进站。在港湾式站台停靠要尽量摆到站台前方,方便后方车辆跟随进站。遇站前有二台以上公交车停车上下客的,必须待前方车辆起步后起步,依次从站前出站,有乘客要求上下时应二次进站。
8、停靠站点无下客并且该站点无人员等候时,必须按靠站规范操作,市区站点时速不准超过5公里/小时,市区以外站点时速不准超过10公里/小时。
9、车未停稳严禁开门上、下客,应遵循先下、后上的原则,上客完毕关门后方可起步,同时提醒站点行人、自行车注意避让出站车辆。
十六、特殊路面安全行驶操作规程
1、下陡坡时要控制车速、选好车道,带档下坡,禁止熄火、空档滑行或超速下坡。注意防止因长时间刹车使刹车片过热发软或因滑行惯性太大导致车辆失控。上短距离陡坡路段因观察不见坡顶后的情况,严禁超车。
2、通过普通水浸路面要先选好路线、测好水深,用低速档加油通过,中途不能停车,过后要停车检查,点刹去除轮毂积水后方可继续正常营运。万一中途车辆熄火后不能强行再启动,要人工将车辆推离水浸路面,并经过检查确认车辆安全后方可再行启动。
3、凹凸不平路面要先选好路线小心行驶,防止底盘撞击地面。
4、遇雨、雾、风、雪天气或路面洒水、结冰、有油污时,要增大安全跟车距离、谨慎采取制动措施、小心慢速行驶,严禁高速空档滑行。防止车辆因刹车不均衡侧滑失控。万一发生侧滑时,要及时放松刹车,先顺着滑出方位打方向,消滑后再慢慢修正。
5。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混合行驶路段要平缓减速、方向要小打小回、注意看清车辆两侧及后方摩托车动向,防止摩托车追尾或与其刮蹭事故。
十七、复杂天气安全行车操作规范
(一)雨天行车规定
雨天行车由于路面尘土、油污、轮胎橡胶粉末混合,形似滑剂,使路面滑溜异常;久雨不晴,又会使路肩松软,路面积水;雨中行车视线不清,长时间行车,驾驶员易产生疲劳;雨中行人及骑车者因戴雨帽,穿雨披听觉受到限制,视野受到影响.故而雨天行驶中应做到:
1、雨天行驶速度限速规定在最高时速40—50公里/小时路段,雨天时速为下降20公里/小时,在最高时速为20—40公里/小时路段,雨天时速应下降10公里/小时。
2、大雨来临时,应预先检验制动是否跑偏,雨刮器工作是否正常。3、控制车速,注意观察路面及行人动态,提前采取措施;
4、雨天行车由于“润滑”作用,影响制动效能,并常常引起侧滑,务必谨慎使用制动,严格控制车速,切不可猛打方向急转弯和紧急制动。
5、久雨天气或大雨中行驶,应特别注意路面是否松软,在依山傍水道路行驶时,不宜靠边行驶和停车(防止坍、塌),超车、会车时尤其应注意。
6、雨天行车,适当多鸣喇叭,引起行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