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中毒事件的食堂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校医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防疫部门及食药局餐饮科报告,报告时间距离发病时间不超过1小时。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3、校医会同食堂工作人员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可疑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破坏现场,等候卫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学生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向新闻部门做好解释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校医要深入各班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办公室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机动抢救车辆、消毒用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防疫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