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般设备事故:
1)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生产系统停机4—16小时者。
2)设备事故损失费(设备修复费+减产损失费)在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者。(不含三十万元)
3)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用一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者。(不含六万元)
3、小设备事故:
设备发生事故使主机停产2小时以上,四小时以下但又不足一般设备事故条件者均为小设备事故。
二、事故考核:
1、零星事故:考核责任单位300元。
2、小事故: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
3、一般事故: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
4、重大设备事故:考核责任单位5000-10000元。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对有关人员从重处罚。
1、对发生重大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者。
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甚至嫁祸于他人者。
3、在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修或抢修造成事故扩大者。
4、损失特别重大的设备事故。
三、下列情况不列为设备事故:
1、因设备技术状况不好,安排的临时检修。
2、生产线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因使用长久自然损坏危及生产或迫使停产者。
3、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动作,安全件损坏使生产中断者。
4、因生产工具损坏、如风口、渣口、皮带运输机、皮带等损坏,使生产中断者。
5、生产工艺事故如:跑铁、跑渣、悬料、缠辊、断带等使生产中断而未造成设备或厂房结构损坏者。
6、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设备损坏使生产中断者。
第五章备件计划及领用管理制度
1.各车间必须做好各种备品备件的申报计划工作,备品备件申报计划必须经过车间主任或副主任审核签字后统一上报设备科,月备品备件计划须在每月15日前上报设备科,不按时上报备品备件计划的,延误一天考核车间一百元,累计计算。
2.月计划须按标准表格认真填写。
3.车间特殊情况可报临时紧急计划,但每月不得超过两次,由设备科汇总集中申报,超过一次考核车间50元。
4.车间所报计划经设备科审核后,由设备科上报公司。
5.经公司审核通过的材料计划由设备科在月底前反馈给车间,否则考核设备科设备员20元,因备件催办不到位影响生产,考核设备员50元。
6.车间领料前须与仓储部门联系落实,及时掌握材料的到货情况。
7.加强备品备件领用的控制,发现有浪费现象的考核责任人50元,并考核车间主任和副主任各50元。
8.进入现场的各种备品备件必须摆放整齐,保持现场清洁,否则考核使用单位区域责任人50元。
9.各车间物料支领,开具的支领单须由车间专人负责,由车间主任或副主任在领料单上签字,然后交设备科审核后开具正式领料单,由厂长签字方可生效领用。
10.各车间开具领料单必须字迹清楚,注明用途。
11.经设备科签字认可的领料单严禁擅自涂改,违者做下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