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流动水果摊开展整治工作方案篇5
为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打造整洁靓丽的城市市容环境,在全区范围开展流动摊点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市、区联动,错时执法等举措全面清理各类流动摊点,加强动态监管,保持常态长效。
着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环境卫生,创建整洁有序的市容面貌。
二、整治内容:
重点对集贸市场周边,市、区管辖结合部、校园周边等各类重点区域流动摊点展开综合执法。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4月15日)
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成立领导小组,统筹组织领导流动摊点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流动摊点专项整治方案,推进建立以社区为主体、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流动摊点综合治理体系,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小区管理职责,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
各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做好背街后巷流动摊点普查摸底工作及无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流动摊点普查摸底工作;区城管部门要做好辖区主次干道流动摊点普查摸底工作,区住建部门要做好辖区小区内流动摊点普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辖区范围流动摊点状况。
区教育部门要加大流动摊点危害的宣传,动员广大师生远离流动摊,以买流动摊点为耻,配合城管部门做好城市管理进校园的宣传工作。
3.各街道、各部门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流动摊点的管理规定,积极营造工作氛围。
(二)整治提高阶段:(4月1日——6月30日)
1、区城管部门做好主次干道的流动摊点整治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做好背街后巷及无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流动摊点整治工作;住建部门做好辖区小区内流动摊点整治工作;区公安、交巡警部门协助城管部门做好违停机动车流动摊点整治工作、做好现场当事人拒不提供、出示身份信息的查验工作及处置暴力抗法事件。
区教育部门协助城管部门做好校园周边流动摊点整治工作。
2.区城管部门牵头组织各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每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不少于2次。
请各部门上报一名联络员,负责联合执法整治工作的信息传达和整治工作动态的报送工作。
(三)保持长效阶段(7月1日以后)
根据前期整治情况,区城管部门统筹做好流动摊点专项整治工作,区城管办将不定期进行督查交办,确保整治长效,杜绝流动摊点回潮。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充分认识到整治活动的重要性,把思想、力量和工作重点集中到整治工作中来。
各责任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干在一线,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整治工作,确保出成果、出成效。
2.落实责任,注重实效。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整治要求和序时进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严格标准,确保整治成效。
3.严格整治,注重总结。
要严格按照计划部署要求,对照排查出来的问题,一项一项抓整改,一件一件抓落实,对于在整治中存在的一些屡教不改的现象,要坚决从严从重处罚。
同时,注重总结整治成效,不断健全完善各项管理方法措施,形成科学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
4.依法整治,严格执法。
在查处流动摊点时,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执法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5.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按照“开展大宣传,营造大氛围,取得大实效”的要求,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配合,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要充分利用通知、通告和宣传车的方式,宣讲整治内容、要求、效果,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告知和引导群众积极支持参与,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对流动水果摊开展整治工作方案篇6
为切实改善城区市容环境,扎实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
研究决定成立流动摊点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一、整治范围
城区范围是指北海中队、武安中队、琵琶中队、康华中队、凤凰中队、黄渡中队、南苑中队、花王中队、关河中队的范围
二、整治时间
此次整治将利用两周的时间9月6日到9月20日,每天分两班(8:00至14:30)(14:30至21:00)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