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召开体育考试有关人员师生会,传达县局关于体育考试工作要求,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运动常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二)制定体育考试工作《安全预案》。根据《预案》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办法。
(三)考前做好考生体质的筛查工作,特别是心、肺功能的检查,充分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凡不适合参加考试的考生(经班主任询问、查看体检记录、听取家长建议),做好其思想工作,办理免、缓考手续,坚决不能带病参加考试。
其他安全防范事项:
饮食(水)卫生安全、交通安全。
(一)饮食(水)卫生安全
1.考生应注意食品卫生安全。学校要安排卫生食品安全监督员对食品卫生工作实施监管。
2.教育学生不吃无卫生保障的小食品,要保证各种饮料的质量。
3.班主任要密切注意和观察考生的身体状况,发现有发热、腹泻、恶心、呕吐、头晕或其他不舒服症状表现的,要立即通知去医院检查治疗,并报告考场安全领导小组。当发现学生有痢疾、流感、食物中毒、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及时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采取相应防治措施控制疾病扩散,并尽快转送医院诊治,防止疫情进一步蔓延或危害进一步加大。
(二)、交通安全
1.外出考试的师生乘坐车辆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要求,确保在往返路途上全体师生的平安无事。
2.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来校和返家途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秩序。不乘坐无牌无证的车辆,保证不发生交通事故。
三、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措施
(一)考试期间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现场领导及时了解和分析事件的起因和发展态势,第一时间汇报主要领导,采取措施控制相关人员,降低事件的持续时间和影响范围,将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二)学生出现不同程度意外伤害处理流程。
1.考生出现挫伤、扭伤、肌肉拉伤等一般性损伤时,各考务组有关人员要立即请医务人员到现场医治。
2.考生出现剧烈呕吐、眩晕、骨折、休克等较重症状时,采取以下措施:
(1)应立即向考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考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它成员按分工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2)医护人员到现场实施救护。
(3)现场领导负责用电话向主要领导汇报相关情况并及时与医院联系,做好抢救的准备工作,便于医院立即安排救护车辆和人员护送伤者到医院救治。
(4)考生是否继续考试必须认真听取考生本人意见,再结合实际情况由相关领导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