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预案》是我园幼儿开展大型集体活动事故发生后,实施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我园平时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预防大型集体活动事故的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教育全体人员都有参加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四)事故发生后,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并向“110”或“120”紧急报警求援,同时向教育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报告。
(五)本预案中各类事故的发生可能并发相关的次生事故和衍生事故。一旦发生,应启动相关预案。
(1)火灾、爆炸、建筑安全事故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届时,启动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2)爆炸事故可能引发火灾事故,届时,启动火灾应急预案。
(3)水灾安全事故可能引发公共卫生事故,届时,应启动公共卫生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