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1中毒食物的处理
(1)细菌性食源性疾病的食品,如果是固体的应煮沸15-30分钟后掩埋或焚烧,液体的可与漂白粉混合消毒。
(2)真菌性、化学性、动植物性中毒的食品应焚烧或深埋,不得作食品用原料或饲料。对可利用的原料应提出指导处理原则。
5.4.2中毒现场的消毒与处理
根据不同的食源性疾病,对中毒现场应采用不同的消毒办法。
(1)对接触细菌性中毒食品的餐具、容器、用具、设备等用1%-2%碱水煮沸15-30分钟或用0.2%-0.5%漂白粉溶液浸泡10-20分钟、擦拭消毒。对被污染的冰箱、冰柜以及墙壁、地面等可用漂白粉溶液擦拭消毒。
(2)如果是化学性物质污染的,应将接触的物品彻底清洗或废弃。
(3)对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可用20%石灰乳或漂白粉消毒(一份排泄物加二份消毒液混合放置2小时)。
(4)环境可采用0.2-0.5%过氧乙酸进行喷洒消毒。
5.5公众宣传教育
市疾控中心应与宣传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公众有针对性地进行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安全、自救、互救以及卫生防病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
6评估
发生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在XX人民政府领导下,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织有关方面专家,根据现场调查报告、相关资料及应急处理工作情况,对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进行评估。
6.1初期评估
6.1.1评估内容
引起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致病原因的种类、数量;致病原因可能威胁暴露范围内的人员数量及分布;人员伤亡情况;卫生救援资源状况;已经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等。
6.1.2评估结果
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波及面、可能的发展趋势、目前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和控制效果、继续需要采取的应急措施等。评估结果除了向当地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外,还应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6.2处理过程中的评估
在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处理过程中,还应根据各类情况的不断变化,随时组织专家对事件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有关部门报告。
6.3事后评估
在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处理完毕后,应对事件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事件涉及的致病因毒的种类和性质,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的效果,各个环节的经验和教训,对社会、经济及公众心理的影响等。
7培训和演练
市疾控中心应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防制知识的专业技术培训,组织专家定期对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进行专项培训;另外市疾控中心应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检验并完善应急指挥体系、信息报告体系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制度2
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为了对中毒人员进行及时有效救治,以及对食物中毒事故进行妥善处理,特制定本报告制度。
一、学校食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须在第一时间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县卫生局及卫生监督所报告,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员,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三、食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启动xx县兰河乡第一中学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即刻投入工作,采取果断措施积极抢救中毒人员,并采取以下相关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2、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中毒者病情。
3、保护好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维护好现场附近的交通秩序,保证防疫、救护车辆畅通。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及样品。
四、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报告电话:xx县卫生局办公室:*******
五、报告程序:食物中毒直接报告人(第一责任人)立即报告→学校食堂负责人立即报告→学校校长(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立即报告→教育局、卫生监督所立即向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制度3
为深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不断提升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我校食物中毒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控制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是指因进食食品而引起的、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重大安全事件。
学校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一、组织与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