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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摊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选1
近年来,随着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入,城市环境面貌得到了明显改善,市区内主要道路两侧和重点区域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已基本清除,但其它路段和区域尤其是部分背街小巷和居民小区内,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违章占道经营现象仍然十分严重,普遍存在着无证无照经营、挤占道路、设施简陋、卫生脏差,交通无序的状况,不仅破坏市容、阻塞交通、污染环境,同时也直接影响着我市的对外形象和城市品位,因此,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治理途径和办法已成为当前城管执法工作着力解决的难点问题。结合城管执法工作实际,从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的现状和成因入手,就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的治理问题,谈一点粗浅的想法与建议。
一、现状分析
长期以来,城市管理中存在许多顽症,占道经营就是较为典型的一种,久治不愈,回潮现象非常严重,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道路交通。近几年,我市城管部门虽然加大了对占道经营的整治力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占道经营仍未走出整治—回潮—再整治—再回潮的怪圈。
占道经营者,除一部分为沿街店家倚门设摊外,大部分为无证无照经营的流动摊贩,如菜贩、水果贩、日用百货摊贩、自行车维修摊贩等,多为外来进城人员或下岗职工。这部分人或为生活所迫,或因利益驱使,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局部利益与城市整体利益的关系,法制观念淡薄,无视因自身违规行为而引起的环境脏、乱、差和交通阻塞等问题。城管执法人员对其违规行为进行规范管理时,他们一味强调自身困难,不愿舍弃当前利益自动离开,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处罚轻了,他们跟执法人员玩“猫抓老鼠”,执法人员来了,他们走了;执法人员走了,他们又冒出来了。好不容易抓个正着,队员苦口婆心的教育劝说一番,他们也“虚心接受”;一转眼,他们又屡教不改,我行我素。对某一路段进行集中整治,往往会在短时间内治理效果“卓有成效”。但由于城管工作点多面广,执法力量有限,城管队员在长期疲劳作战后,面对多处“流动集贸市场”,往往鞭长莫及,顾此失彼,陷于“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怪圈中不能自拔,使城管法规失去刚性,影响到整个城管执法的效果。处罚重了,有些人郁积在心中对生存现状的种种不满甚至会发泄在执法人员身上,往往采取过激行为,纠缠、围攻执法人员,出现执法冲突甚至暴力抗法现象,使执法工作陷入非常尴尬的局面。
二、形成原因
1、生存需求。现在的就业形势严峻,而摆摊也无需技术和营业执照,无论什么人都可以随时随地摆摊设点,因此一些人把违章占道经营作为谋生的渠道和手段。
2、市场需求。目前,市民的需求也是全方位、多层次的,违章占道经营以其经营方式灵活、购买方便等原因,也能满足很多消费者的需求,而在市场上占了“一席之地”。
3、利益驱使。违章占道经营所需资金小、流动快、收效快、适应性强,且无税收,“摊”随人走,操作方便,所以一些无正常收入的下岗或失业人员只要肯吃苦,其收入养家糊口没有问题,甚至有利可图。
三、治理途径和办法
治理占道经营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一个难点,单纯靠取缔和突击整治的方法,既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又容易引发执法纠纷和社会矛盾。对此,我们认为,从我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可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违章占道经营问题。
1、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治理模式。
第一,以疏为主,引导占道摊点进场入室经营。在居民区周边集贸市场少、流动摊贩聚集的路段,我们应当本着“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结合居民小区的分布情况,由政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选好场所兴建市场,或利用空闲场地规划、建设一批简易市场,同时采取降低市场管理费用、减免税收等政策,就近引导流动摊贩进入市场合法经营,尽可能保证他们进得去,留得住。这样,既可以还路于民,满足广大群众的一时急需,又能促进进城农民及下岗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就业。
第二,疏堵结合,加大动态管理和长效管理力度。一是巩固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划定权责范围,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大队管面、中队管块、队员管段的责任体系。同时,强化路面管理,实行全方位、全天候、错时无缝隙管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使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二是落实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处罚标准与考评机制,激发基层执法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有效遏制违章占道经营的回潮现象。
2、加强齐抓共管,形成相关部门联动机制。目前,我市虽已实行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但违章占道经营绝不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一家之事,工商、交通、环保、公安等部门都有职责做好份内之事,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如:对食品卫生方面占道经营的,卫生和食品管理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罚;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暴力抗法的打击力度;工商部门强化所有经营者一定要持证经营,做到每个经营者有证可查、无证必纠
些屡教不改、屡罚不改的违章占道经营业主,要采取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决不姑息。通过严格执法,影响和促使其他违章业主走合法化和规范化的经营道路。
3、加大宣传力度,激发广大群众共同参与。违章占道经营因方便市民生活而被部分市民视为合理,这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对此,一是借助新闻媒体,通过多种渠道,形成多方位、立体式宣传教育的大氛围,从而使广大市民和经营业主能够明白这样的道理:文明城市的建设与管理需要每一个人的理解、支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只有举止文明、行为文明、经营文明、合法诚信,才会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有序的经营环境,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要让他们了解违章占道经营所带来的一些不利影响和严重后果。同时也告诫市民,购买马路市场上的食品和物品质量难以得到保证,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自觉进市进店购物,从而使违章占道经营者失去买方市场,无利可图,进而达到根治的目的;二是加大现场教育宣传力度,执法人员要在执法的同时走上街头、进入摊点,以口头讲解说明、发放宣传单、通知书、现身说法等形式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使群众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让群众了解占道经营的危害性和整治的必要性,营造市民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
4、加强理论学习,转变观念,由单一行政管理转变为服务与管理并重。作为城管执法人员,必须强化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认真钻研法律知识、经济知识和执法业务技巧,找准理论知识与执法实践的结合点,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要切实提高对服务型执法的重要性和可行性的认识。深知服务型执法的真谛就是人性化管理,这也是取得人们的理解和支持的前提条件。俗语讲,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这个规矩就是严格管理、文明执法,关键是要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我们首先要做到人性化管理,在执法的过程中,理应成为人民群众的勤务员,带着感情来处理和纠正违章行为,应坚决做到以理服人、以诚感人,终究会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困难和矛盾是会随之化解的。对个别“钉子户”,屡教不改、蓄意闹事干扰执法的当事人,也要坚持教育在先,提高执法技巧,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事,应细致地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避免矛盾的激化。同时,在执法工作中,也要学会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控能力,防止事态扩大。对违章占道经营的管理要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区别不同的对象,灵活运用策略,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加大管理力度,将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的问题解决好。
流动摊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选2
一、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现状
流动摊贩主体大部分是无业、下岗、待业人员、退休人员或本地农民,主要以搭建临时铺面或采取三轮车、小推车、担筐子、挎篮子等方式,长期在广场、学校、医院、车站、公园等人员密集区域从事早点、烧烤、熟食、蔬菜水果等经营活动,具有活动范围大、流动性强的特点。以L区为例,现有流动摊点200余个,从业人员近千人,特别是夜晚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问题更加突出。笔者实地走访100余名流动摊主,从人员来源看,来自周边农民和外来无业人员人数最大,占到了60%以上;从年龄情况看,大部分是中老年,四十至六十岁的占到了70%以上;从文化程度上看,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其中小学文凭占到近50%;从经营范围来看,以经营蔬菜水果以及各类小吃为主,占比达80%。其主要集中在学校、广场以及小区周边占道经营,经营中时常采取“城管来我就走、城管走我就来”的迂回战术,加大了城管执法的难度,致使流动摊贩从业人数难以下降,而城管执法人员与流动摊贩的矛盾事件也时有发生,城管执法常常会陷入尴尬和困境之中。
二、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主要危害
(一)存在安全隐患,极易导致社会冲突。
首先,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项目繁多,有食品类、小吃类、蔬菜类、服装类以及小孩的各类玩具等等,很多没有经过备案的临时摊点物品鱼龙混杂,质量参差不齐,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比如一些熟食摊点使用的原材料,为了求取更高利润,常使用三无产品,即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同时经营者既无健康证又无卫生许可证,缺乏必要的食品卫生知识和健康保护措施,有的甚至制售假冒伪劣、销售过期或腐食品、濫用添加剂、使用“地沟油”“口水油”等。这些食品根本不符合卫生标准,人们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使用后极易给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其次,有些摊贩在经营过程中短斤缺两的不良行为也时常存在,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严重者产生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二)妨碍交通秩序,影响市民出行。
流动摊贩一般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往往为了方便和更好的销售物,赚取更多利润,常常走街串巷,在学校、广场或小区周边占道摆摊设点,一般迎着高峰期经营,比如学校周边小吃一般集中在学生上学或放学阶段出现,广场的摊点一般随着傍晚群众饭后休闲散步时营业,这些地方的道路常因人流量较大本身就比较拥挤,再加上流动摊贩的混乱和随机分布,很可能造成交通拥堵,阻碍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通行,造成安全隐患严重者引起交通事故。
(三)产生各类垃圾,影响市容市貌。
一些生鲜摊点和小吃摊点因经营物品的特殊性,极易产生垃圾,比如小吃店,在经营过程中油烟飞扬、乌烟瘴气、污水横流,垃圾随地乱扔,加剧了城市的白色污染、水污染及大气污染,严重影响了城区环境干净整洁,降低了城市的品位。
(四)不缴税纳税,影响经营的公平性。
由于流动摊贩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很多摊点没有在相关部门备案或者办理营业执照,经营收入更没有向国家缴税纳税,基本上属于纯收入,且以地域和价格优势大量挤占正常商户的商品销售份额,这对办理了营业执照采取正规渠道经商的群体来说不公平,这种不正当的竞争关系,不仅侵犯了其他合法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权利,更是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极易引起一些群众的不满情绪。
三、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治理的策略研究
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明确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因此,化解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提升城市品质,保障人民群众幸福生活,需要以人为本、疏堵结合、多元治理的方法解决问题。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有效管控流动摊贩
1.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各城市结合本市实际,对流动摊贩经营行为进行规范立法,明确定义流动摊贩肆意占道经营为违法行为和其必须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减低相关人员进出该行业的随意性。对各区县城管部门做好食品摊贩监管工作提供了依据,进一步规范摊贩合法经营。
2.灵活多样加强法律宣传。采取多样化、多层次的宣传方式,宣传流动摊点的违法性、危害性和治理的必要性。一方面通过走上街头、深入摊点,以口头讲解说明,发放宣传单、通知书、提倡议等形式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让流动摊贩了解违章占道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和严重后果,教育引导他们进入正规市场合法经营。另一方面借助新型媒体,比如手机、电视等平台深入报道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违法性和危害性,获取更多群众的认同和支持,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和舆论导向,凝聚起齐抓共管的合力,从源头上减少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空间和土壤。
3.做到严格执法监管。一是严格按照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从收入、年龄、家庭状况、生活技能等多方面进行严格审核,严格控制流动摊贩备案申请的门槛条件,其准入条件不能过低或者过高,要符合城市无业或低收入家庭的实际需要,对申请人进行审批和授权,有效管控流动摊贩整体数量。二是加强集中整治。对于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区域,要综合市政、公安、工商、食药监、环保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在城区主要道路和重点地段等加强巡查,坚持发现一摊,取缔一摊,决不手软,对屡教不改者,从重处罚,确保城区主要道路、重点地段没有流动摊点。三是落实日常管理。明确执法人员工作职责,划定权责范围,定人、定岗、定时、定标准,实行全方位、全天候、错时无缝隙管理。通过一系列措施防止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回潮和反弹,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二)分门别类合理合法疏导流动摊贩
流动摊贩中多为下岗、失业、无业人员等弱势群体,如果只是简单的驱赶或取缔,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断了他们的生活来源,容易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治理中,应当采取疏堵结合,以疏导帮扶为主的方式。首先是分地段管理。根据城市主次干道实际情况和片区功能要求,将城区道路分为严禁街道、控制街道、开放街道。如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善的区域应为严管部分,不得摆设摊点;对于指导性疏导路段,本着“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充分考虑市民的生活需求和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进行交通分流引导和开辟临时市场,规划摊位划分,实行统一规划区域、统一经营设施、统一摊点设置、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垃圾存放清理,并由相关部门发放临时营业执照,就近引导零散、无序的流动摊点规范经营。其次要分经营项目管理。对于流动摊贩经营的主要内容分门别类进行管理,比如熟食小吃类的摊点,要求办理营业执照和经营者健康体检,确保食品安全卫生。而经营服装或者玩具类的摊点则针对经营的数量归入相应区域进行有效管理。
(三)调动社会主体实现多元化治理流动摊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