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治理的过程需要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合作,因此,在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治理过程中,可以通过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市民监督三大主体有效融入,提高各方参与城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
1.建立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可由社会知名人士、志愿者、社工以及鼓励并支持流动摊贩以个人身份加入其中,强化自治意识,实现自主化管理。同时流动商贩进入公共场所经营之前,需要到指定的行业协会先注册登记,获得行业协会会员资格和标记,明确该会员主要流动经营的公共场所,以此控制所管辖范围的流动摊贩数量,明确其流动经营的区域边界,实施动态监管。
2.政府统筹管控。政府部门特别是城管执法单位要转变服务理念,变管理为服务,切实为流动摊贩的经营和生存问题做好服务;同时对已成立的行业协会要督促其作出承诺,遵守法规与对他人实施监督。当出现环境污染、违规经营、消费者利益受损等现象时,相关政府部门要对经营者作出相应处罚。
3.发挥社工职能职责。利用其专业知识进行正面宣传并疏散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对行业协会进行监督,同时在城管与流动摊贩发生矛盾和冲突时,也可充分发挥调解作用,防止矛盾激化。
4.构建立体监管网络。由居民委员会、摊贩代表、志愿者等多方参与,共同监管违规占道经营。
(四)健全“退出帮扶”机制降低治理反弹率
1.建立“退出机制”,清退违规行为主体。对于经济条件较好、有固定商铺和摊位以及有一技之长的违规违法流动摊贩,集中认真清查,坚决清退。
2.完善帮扶机制,引导转移就业。由于大部分流动摊贩人员资金少、年龄偏大、知识匮乏,对于寻找就业的能力和机会不理想,因此,一方面政府部门寻求流动摊贩与现有电子商务模式的最佳结合点,强化培训指导,引导扶持年轻摊贩通过开拓電商平台转变经营模式,销售产品,增加收入;另一方面当地政府进一步完善行政部门职责并确保一定资金投入,积极提供基础就业培训,合理安排就业渠道和岗位,帮助流动摊贩人员实现转移就业,有效保障行业退出人员基本生活的共赢效果,防止治理反弹。
流动摊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选3
当前,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比较突出。主要集中在岛内城乡结合部、人行天桥、公交车站、繁华商业区以及鼓浪屿旅游景点等,尤其在节假日、上下班高峰期和夜间较为突出,有些还形成了一定市场。有的占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影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有的噪音扰民,有的还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还有的流动摊贩强买强卖、以次充好等。
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与我市文明城市的形象极不协调,不仅影响到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鼓浪屿申遗工作,同时还影响到市民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等。由于占道经营现象较为普遍,且大部分是弱势群体和流动人口,执法部门在依法查处时,极易引起矛盾冲突和暴力抗法等,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各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非法占道经营带来的严重影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和管理力度。
一、坚持“疏堵结合”的办法,加大整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力度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整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占道经营行为整治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在近期,要根据辖区的具体情况组织开展几次集中清理,坚决取缔和纠正造成严重影响的占道经营行为。
市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作为执法主体,应依法加大非法占道经营查处力度。要坚持“劝导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近期,要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劝离。重点地段的执法工作,可实行定人、定岗。整治中涉及单位企业行为的,要责令限期自行改正,否则,追究领导或法人责任。涉及其他部门执法的,应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市执法局要加强对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执法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整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关系到部分人群切身利益。整治时,必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关心和帮助解决弱势占道经营者生活困难等问题。
积极开展占道经营“疏”的工作。由各区城管办牵头,街道办具体组织实施,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进行疏导。在不影响交通、不妨碍居民生活和落实环境保洁责任等前提下,划定区域,规定时间,专人管理,引导占道摊贩规范经营,既方便市民又解决摊贩的生活问题。
二、加强联合执法,形成整治非法占道经营合力
城管执法、公安、交警、工商、卫生、文化、市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对强买强卖和阻挠城管执法的,公安部门要及时制止和查处;对利用机动车占道经营的,交警部门要依法查处;以次充好、短斤少两、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和贩卖非法出版物等的,工商、卫生、文化等部门要依法查处;市政部门要加强占道经营的审批和批后管理,审批情况要及时抄送城管执法等部门。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厦门市沿街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管理办法》,严禁非法占道经营、跨店及超过核定面积占道经营行为。
三、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整治非法占道经营的良好氛围
各区政府要加大非法占道经营的法律宣传力度,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取得市民对非法占道经营执法管理的理解和支持。要建立非法占道经营曝光台,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流动摊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选4
根据拜城县创建自治区食品安全试点城市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为了有效管控无照商贩占道经营违章行为,x月8日,城管大队组织各辖区中队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此次执法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安排科学、组织严密,行动取得了预期效果。
流动摊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选5
近日,在大市场、华隆假日城堡、青秀小区路口、南桥市场门口等占道经营现象日益严重,特针对无照流动摊贩经营现象展开调查活动。调查结果表明,市区范围内部分路段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较为突出,随着“农改超”的进展及市场摊租费用的上涨,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现象有扩散趋势。
一、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的现状
本次调查主要查看主次干道、公共娱乐场所以及住宅小区、集贸市场的出入口、周边,多数路段常发现无证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个别地段已形成“习惯性常有市场”,合法商户的消防通道在每天高峰时段基本上都被这类经营车辆堵塞,严重危害社会安全、隐埋消防隐患,危及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当前的占道经营现象呈现出如下特点和规律:
(1)占道经营者以外来人员居多,本市居民占极少数,下岗人员更少。大批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属进金城江后,因无一技之长,长期无稳定收入、无固定住所,也无能力进厂入店从事经营活动。加上法制观念淡薄,从开始的一根扁担两箩筐占道经商,到现在己形成以机动三轮车为主的规模化经营。这类占道经营者多是以本市城郊或外来的农民、低收入者,早来晚归。只有极少数的占道经营者是本市下岗人员或无业人员。
(2)占道经营现象已住宅小区出入口、集贸市场周边、外来人员集聚片区地段以及部分城乡结合部尤为密集区。华隆假日城堡、南桥市场、青秀小区等处的占道经营现象最为严重。主要道路的占道经营以分散的摊担为主,多数占据道路两侧的街巷口、公交站点、超市出入口、菜市出入口等均存在。
(3)占道经营现象以下午16:00后以及夜间尤为严重,周末以及公众假日、摊贩数成倍增加。经营五花八门,以水果、蔬菜、水产、饮食、烧烤、日用品等为主,另有少数贩卖衣物、假古玩、野生动物等。
(4)流动摊贩群体抵法的态势逐渐严重。在各占道集中地,如华隆假日城堡往南桥市场的路口等处,都有专人负责为摊贩望风,打探执法人员的行踪、动态,执法人员来到,占道摊贩已一哄而散,执法人员刚转身,摊贩们又马上聚回原地重新开张。
二、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危害
1、脏乱臭的卫生环境直接损害了城市的文明形象。凡有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地段,就有废弃物满地、塑料袋乱飞,污水横流,甚至当街宰鸡杀鸭、剖鱼,如菜市外围、小区路口,极大地影响市容观瞻、污染环境卫生,直接损害城市文明形象。
2、扰乱交通秩序,妨碍城市道路正常功能的发挥。摊贩占道挤占人行道甚至机动车道。如南桥市场各个入口、大市场、华隆假日城堡商业区和青秀小区等路段,致使道路堵塞,严重时连自行车、行人通行都很困难,常引起人、车摩擦,引起纠纷。如若市场、居民区、商业区发生火灾,消防扑救最大的困难将是占道经营。
3、危害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占道摊贩乱搭盖、乱接乱拉电线,油烟乱排、气罐随意放置等是普遍现象,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还有其它多种安全隐患:饮食、烧烤摊的从业人员既未体检也无卫生证、健康证,原料来源也十分可疑,存放不卫生、餐具不清洁更无消毒,影响人们健康;噪音扰民问题突出。
4、合法的财政收入流失,不必要的投入增加。占道摊贩偷漏税款、逃避缴纳市场管理费,使国家利益受损;随地摆摊、排放污水废弃物,使市政道路、绿地受损、下水道堵塞等,浪费政府的人力、物力、财力。
5、无视法律法规尊严,无政府主义思潮滋长。占道经营现象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极大地侵害了正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这种不公平竞争局面是对国家颁布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规定、公平交易、公平竞争法则的公然挑衅,占道经营现象的泛滥,还导致公然围攻和殴打公安、执法人员的事件屡屡发生,一些占道人员公开抗拒执法、藐视法律。
以上种种现象,表明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不仅严重的影响了河池城市的文明形象,也给河池城市的社会治安带来了安全隐患。
三、社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