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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摊贩整治工作方案范文最新1
随着天⽓转暖和夏季来临,露天美⾷休闲⼴场等不同形式的餐饮经营场所相继出现。
为保障⼴⼤群众饮⾷消费安全,按照市政府⾷安办有关⽂件精神,现就夏季露天餐饮经营场所⾷品安全监管通知如下:
⼀、严格设置审批,落实监管责任
按照“既要保证繁荣夜经济,⼜要确保⾷品安全”的原则,⾷药监局要结合有关部门,严格制定开办条件和标准,明确审批权限和监管责任,督促经营者落实⾷品安全相关规定,严防⾷品安全事故发⽣。
同时,⾷药监局要督促指导各乡镇切实加强隐患排查和⽇常管理。
⼆、加强⽇常监管,规范经营⾏为
⾷药监局要针对夏季⾷品安全⼯作的特点,加⼤监督检查⼒度和频次,规范并严格执⾏原料索证索票、⾷品添加剂使⽤管理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经营⾏为。
对允许开办的餐饮服务场所要依法加强监管,确保⾷品安全;对未经审批擅⾃开办的餐饮服务场所,⾷药监局等相关监管部门要结合各乡镇政府,依法予以取缔,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和风险隐患,严防⾷品安全事件发⽣。
三、加强宣传教育,倡导健康消费
各乡镇、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及时向社会公布批准开办的夏季露天餐饮经营场所的基本信息,作出消费提⽰。
同时,⼤⼒普及⾷品安全知识,提⾼⼴⼤群众⾷品消费安全意识和⾃我防范能⼒,积极倡导科学、健康的消费理念,引导公众到合法经营的餐饮服务场所消费。
小摊贩整治工作方案范文最新2
为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为,严厉打击⽆《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及餐饮服务单位使⽤“地沟油”、亚硝酸盐、罗丹明B等⾮法添加物质的严重违法⾏为,构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确保⼈民群众的饮⾷安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餐饮服务⾷品安全专项⾏动,制定如下实施⽅案。
⼀、指导思想和⼯作⽬标
认真贯彻执⾏《⾷品安全法》,坚持以⼈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针对我县餐饮服务⾏业中存在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及餐饮服务单位使⽤“地沟油”、滥⽤⾷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物质等问题,继续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政策疏导与经营者⾃律相结合,⽇常监管和集中查处相结合,综合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
通过整治,努⼒做到三个“⼀批”:即依法规范⼀批,进⼀步规范餐饮⾏业⾷品安全管理⼯作,倡导守法经营;疏导解决⼀批,帮助和指导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证⽆照餐饮,通过整改符合申办条件,核发相关证照;整治取缔⼀批,对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的⽆证⽆照餐饮经营单位,⼜拒不服从管理的,坚决予以查处。
同时,建⽴有效的餐饮监管责任制和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遏制⽆《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为,保障⼈民群众饮⾷安全,促进我县餐饮消费经济的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型、中型和⼩型餐馆、快餐店、⼩吃店、饮品店、学校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堂及各类“农家乐”餐饮经营单位。
整治重点:以居民⼩区,车站及周边,旅游景区,集贸市场附近,学校周边为重点部位。
重点查处以下⾏为:
(⼀)⽆《餐饮服务许可证》(含有效期内《⾷品卫⽣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
(⼆)新开办的未申请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
(三)超出《餐饮服务许可证》批准的经营范围的;
(四)使⽤“地沟油”及⾷⽤油来源不明、资质⼿续不全的;
(五)滥⽤⾷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物质的;
(六)使⽤过期、变质⾷品原料的;
(七)未建⽴和执⾏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的;
(⼋)从业⼈员未进⾏健康体检的;
(九)餐饮服务环境严重“脏乱差”的。
三、整治任务及措施
(⼀)严把⾏政许可关,规范许可⾏为。
认真贯彻落实《⾷品安全法》、《⾷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加强餐饮服务许可管理,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保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经营的法定条件。
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销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名录。
(⼆)加⼤执法⼒度,严厉打击违法⾏为。
坚持重拳出击,重典治乱。
要在“餐饮服务⾷品安全公开承诺”活动的基础上,按照法律程序严格执法,切实加⼤餐饮服务⾷品安全整治⼒度。
要以执法检查、惩处违法、落实责任为主,加⼤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度、督导⼒度和处罚⼒度,对所有违法犯罪⾏为要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