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将电流互感器二次的专用端子短路。
低压带电作业时,不得带负荷接续导线。
带电更换电器具时,应先做好旁路线。
在自动闭塞的低压线路上,宜在不受张力的处所接续导线,但必须设可靠的旁路线。
电力工程安全标准规范3
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变更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5.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6.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7.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8.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活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9.当施工现场与外点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
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10.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11.接地装置的季节系数值。
12.PE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的关系。
13.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14.TN系统中的保护接零除必须在配电室或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15.施工现场内机械设备及高架设施需安装防雷装置的规定。
16.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17.母线涂色规定。
18.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气。
电源隔离开关分段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19.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
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20.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21.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再向负载供电。
22.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
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五芯电缆必须包含蓝、绿/黄两种颜色绝缘芯线。
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