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结合实际,认真制订属地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统筹部署,有序推进,切实将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好应急工作。
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建筑施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细化不同预警级别的相应扬尘控制措施,排定工地停工清单,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
要根据属地政府发布的空气污染预警级别,及时启动预案,并加强跟踪检查。
(三)广泛宣传教育。
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施工扬尘治理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大检查力度。
落实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负责制定方案,协调相关部门、股室开展工作,及时总结和上报信息,对全区建设项目开展指导和检查。
建筑管理股:在市场行为检查中增加扬尘治理内容,对不落实扬尘治理职责的施工监理企业运用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严格诚信记录管理,督促施工监理企业落实扬尘治理责任。
城市建设管理股:督促要求城市供排水、燃气等区政设施企业在局部维修时,落实扬尘治理工作。
房地产与物业管理股:指导住宅小区家装过程中影响公众的扬尘治理。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股:推广应用有关工地扬尘治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督促建筑工地依法依规做好扬尘治理工作。
村镇建设管理股:指导统一实施农危房改造项目的扬尘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