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督管理在电力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电力企业管理人员需要加强对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视力度,建立相关的管理体系,从监督管理人员到各个部门负责人员的选择考核需要进行整体管理,以便企业在日常工作中妥善的安全管理。在电力企业日常工作中,安全管理体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独立对生产安全性做出相应的评价,在电力工作中安全问题包含在方方面面,对电力企业正常工作有很大的影响,一旦企业某个环节出现错误操作都可能会对整个电力企业运转造成严重的事故。企业的管理层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此同时还需要掌握电力工作人员的能力强度,通过这种管理体系将制度条例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有利于管理人员找出电力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对其完善处理,降低安全事故出现的概率,减少日常电力工作中出现的风险。这种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电力企业内部的管理,为企业电力安全输送提供良好的保障,推动电力企业整体发展。
1.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性
电力企业在日常工作中可以通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的方式提升企业自身的电力监督安全管理。电力产业知识理论性程度高,在日常工作中企业管理人员需要结合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方式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深入挖掘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使安全监管人员的安全认知得到积极的转变,全面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的素质,培养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减少电力工作中出现安全事故的状况。电力企业的安全监管人员整体素质能力提升,使其能够在短暂的时间内使用先进科学技术判断出故障出现的原因[2]。企业掌握电力生产中更多科技设备,为电力生产提供安全的条件,推动相关行业发展。企业的电力生产运行一旦发生事故,很可能会对内部工作人员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因此在这个过程中注重生产的安全性十分重要。在日常工作中,安全监管人员需要对电力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违规事件加大惩处力度,采取合适的手段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使电力员工认识到违规操作的危险性,进一步落实生产中的安全措施,提升电力员工专业性及对危险的处理能力,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1.加强监督管理
现阶段,很多电力企业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对安全监管重视力度不强,制定的相关制度条款并不能确切的实施。电力企业安全监管力度弱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轻视电力运行存在的隐患,这种轻视的态度很可能会造成员工工作失误,导致电力事故的发生。电力企业面对这种状况时需要加强自身对其的重视力度,对员工工作安全性加强监督管理。当电力日常工作中出现问题时,管理人员不能对其采用回避隐瞒的态度,应该对问题出现的状况详细的记录后反映到上级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积极讨论解决办法,以便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安全监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落实监管条例,定期对内部员工工作进行考察,了解员工的工作进度,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结论:总而言之,现阶段电力企业需要加强对日常工作中安全监管的重视力度,完善现有的安全监管体系,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加强宣传教育使员工正确认识到电力违规操作的危险性,加强日常工作的安全监管。管理人员需要将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给上级部门,降低安全事故发生概率,推动企业发展。
电力工程安全督察效能提升方案4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持续加大对工程项目的监管,按照公司年初效能监察工作的安排,公司拟对20xx年以来计划资金在200万元以上未审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察,为确保本次效能监察能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监察目的
通过对工程建设项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察,促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人员依法、合规、高效、廉洁地履行职责,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运作,为建设优质工程服务。
二、监察依据
《重大工程项目廉政监督实施意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
三、监察范围
xxxx公司所有新建改、旧改项目。
四、监察内容、切入点及方法
(一)项目审批与前期准备
1.监察内容
(1)项目是否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是否经过审批,审批手续是否完善。
(2)项目是否进行了立项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是否经过有效审批,项目是否经过当地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
(3)用地、规划、安评、环评、开工及其需要办理的手续是否办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4)项目建设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并符合工程项目的进展要求。
2.监察切入点
项目审批的文件、前期准备的手续和票据等相关资料。
3.监察方法
(1)检验工程项目的审批文件。
(2)核对土地的取得程序及实际用途。
(3)核对规划许可手续,检查安评报告、环评报告和开工报告。
(4)核对资金流动。
(二)工程发包
1.监察内容
(1)发包方式的选择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直接发包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有无直接发包或者规避招标的行为,有无肢解工程行为;
(2)是否办理申请和审批手续,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发包初步方案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3)合同是否与招标投标文件相一致,有无另行分包的内容;
(4)是否依法办理备案手续。
2.监察切入点
工程发包的各种文件、资料。
3.监察方法
(1)查验发包初步方案及已发包部分的文件、资料,到现场了解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
(2)查验并核对项目审批文件和报建登记资料;
(3)查验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组成记录、评标报告、标底等文件、资料,核对中标单位及其项目经理或总监的资质、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