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查询
首页 办公文秘
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内容5篇
大小:39.98KB 4页 发布时间: 2023-07-17 17:48:35 15.41k 15.38k

六、燃气计量

1.燃气计量表应有清晰的CMC标志,在检定合格有效期内,外观无损伤、无泄漏。

2.安装燃气计量表、阀门及调压装置等设施的专用房间内不得有人居住和堆放杂物(可燃物、易燃易爆、易腐蚀等);

3.燃气计量表应安装在干燥、无振动、无其他电器设备、环境温度不高于45℃的场所;

4.燃气计量表距离墙净距不应小于30mm、距金属烟囱边沿不小于80cm、距炒菜灶、蒸箱和烤炉边沿不宜小于80cm、距沸水器及热水锅炉不宜小于150cm,当距离不符合时应加隔热板。

七、燃气报警

1.在使用燃气的场所应设置燃气报警装置并正常使用;

2.在使用天然气的场所,采用甲烷气体探测器,探头安装在释放源上方距离屋顶0.3m处;在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采用液化石油气(丙烷)气体探测器,探头安装在释放源下方距离地面0.3m-0.6m处;

3.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每年校准,3—5年更新;

4.封闭或半封闭厨房、钢瓶间等场所的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应与事故风机联动;天然气的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还应与天然气紧急切断阀(电磁阀)联动;

5.燃气报警装置应配置不间断电源。

八、丁烷气灶

1.购买和使用的便携式丁烷气灶和气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取得合格证书,丁烷气瓶和气灶应匹配。

2.使用与卡式炉匹配尺寸的锅具,锅具不许与丁烷气瓶隔热板发生任何接触,并保持散热间隙;

3.使用过程中发现丁烷气瓶松动或气瓶用完后,应整体更换一套安装好气瓶的卡式炉,不得在用餐现场维修、更换;

4.服务员在点火前,应请顾客暂时回避远离餐桌;

5.应在通风良好的地方更换气瓶。每次换装新气瓶后,应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泄露报警仪或肥皂水检测连接处是否漏气,严禁使用漏气的炉灶。

九、规章制度

应当建立健全适宜的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十、应急处置

应当制定燃气泄漏等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应急处置方案演练,掌握应急处置技能。

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内容2

一、基本要求

(一)建立健全安全用气责任制、用气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制定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制度、方案与燃气设施操作人员名单一并在燃气使用场所公示上墙。

(二)定期组织操作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防爆措施及应急处置常识,熟悉燃气设施和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熟知有关安全规定和应急处置流程。

(三)指定专人负责燃气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当发现燃气泄漏时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向燃气供应企业和有关部门报告。主动接受燃气供应企业的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宣传指导,对燃气供应企业安检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落实整改。

(四)餐饮场所燃气管路的设计、施工及燃气用具的安装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安装需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选择持有合法有效《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的燃气供应单位供应燃气。

二、气瓶存放要求

(一)餐饮场所存放液化石油气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住宅、重要公共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及裙房除外)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专用房间应符合《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规定(GB51142)。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或者采用瓶组强制气化的,气瓶间应设置在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单层建筑。存放气瓶的房间严禁有明火和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二)液化石油气气瓶间、瓶组气化间不得设置于地下、半地下空间和通风不良场所;房间高度不低于2.2米;房间内无暖气沟、排水管、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

(三)餐饮场所设置的液化石油气气瓶间、瓶组气化间应具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至少配备2具8kg干粉灭火器;房间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于室外。

(四)液化石油气气瓶间、瓶组气化间的其他具体设置要求应符合《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站的其他具体设置要求应符合《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GB51102)、《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五)液化石油气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三、用气场所要求

(一)采用城市管道燃气供气方式的,用气场所的燃气调压、计量、管道、阀门等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规定。

(二)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探测和报警装置,进行定期测试并记录,确保处于灵敏有效状态,并按标准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三)用气场所放置的钢瓶必须采用单瓶形式与燃气燃烧器具连接,与燃气燃烧器具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0.5米。

(四)用气场所须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并设置满足通风需求的机械送排风装置,燃具上方应设置有效排除燃烧烟气设施。

(五)用餐场所严禁放置液化石油气钢瓶。

四、燃气设备设施要求

反馈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Copyright @ 2016 - 2024 经验本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07888号-1 客服QQ:2393136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