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应急响应
5.1接警报警
相关部门接警后,应迅速赶到现场,立即组织抢险救援,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初期处置,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恶化。并向指挥小组办公室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包括姓名、年龄、性别、单位等)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可能的后果以及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控制情况等。
5.2应急预案启动
指挥小组办公室主任到达现场后,在对事故等级进行初步判断后,认为事故等级达到较大及以上时,应立即汇报指挥小组总指挥,由总指挥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厂生技。
5.3现场指挥
指挥小组办公室按照总指挥的决定,立即向成员部门下达指令,确定到达现场的时间及集结地点,由现场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
5.4基本应急
5.4.1现场指挥要维护好现场秩序,做好人员疏散、伤员安置等工作,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并及时与指挥小组办公室保持联系。
5.4.2参与事件处置的各成员部门,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相应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和事件处置程序,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5.5现场应急救援措施
5.5.1应急措施
5.5.1.1蒸汽管网发生泄露或爆炸时,生产运行人员与现场检修人员及其他现场人员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措施,避免高温烫伤或窒息伤亡,应在就近采取隐蔽防护措施自救。
5.5.1.2生产运行其他岗位人员采取自救脱离事故点避免危胁人身安全,脱离危险后应积极主动电话联系或派人从安全门出入处理事故,尽快将事故点汽水进行隔断,并抢救伤员。
5.5.1.3各专业生产岗位人员根据事故破坏程度,尽最大可能保护好设备不受损坏,并协助进行事故抢救。
5.5.1.4抢险过程中应在生产人员指导带领下进行,防止意外伤亡发生。
5.5.1.5及时启动“110”报警程序救助。
5.5.2防范措施
5.5.2.1生产运行岗位人员应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蒸汽管网泄露、爆炸事故的严重后果与危害性,工作中应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精心监盘,正确操作。
5.5.2.2严格执行设备定期工作制度,对安全门与排汽门所存在的故障要及时联系处理,保证安全装置可靠好用。
5.5.2.3在锅炉严重缺水时,严格按规程规定处理,不得强行上水,严防锅炉超温超压运行。
5.5.2.4锅炉发生灭火时严禁爆燃法恢复燃烧,应先停止燃料供给,进行通风充足后再恢复锅炉点火运行。
5.5.2.5锅炉安全装置不可靠时严禁投入运行生产。
5.5.2.6应经常性开展学习规程事故处理,由其对经常发生的事故如:“汽机甩负荷”、“锅炉灭火”、“厂用电中断”、“制粉系统事故”等进行演习。
5.5.2.7对设备高温段发生严重泄漏时,严防人员盲目靠近,应用物体进行检查确认,按规程事故处理进行操作。
5.5.2.8应经常性对锅炉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按期进行检验、维护,确保设备健康。
5.6扩大应急
现场指挥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需要扩大应急时,应立即向指挥小组办公室报告,由指挥小组办公室向总指挥请示提高应急等级或启动其他相关预案。
5.7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进入正常的抢修程序,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由现场指挥向指挥小组办公室建议应急结束,由指挥小组总指挥做出应急结束的决定。做出应急结束的决定后,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参与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和集团公司生安部,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消息。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组根据事故调查组提供的调查情况,按照职责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6.2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应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性质、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分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的措施,检查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并及时向厂上报。
7.应急保障措施
7.1通讯与信息保障
7.1.1指挥小组办公室与各应急指挥机构、成员部门,以及厂相关部门之间,建立健全各种应急通信方式。
7.2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