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将有关资料(包括警车、救护车到达及离开之时间、警方负责人姓名等资料)登记备案。
(7)、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立即滞留,交警方处理。
5、发生爆炸物(恐吓电话)应急措施:
(1)、接炸弹恐吓电话时处理办法:
A、任何人接到炸弹威胁电话,都应听清来电者的每一个字、噪音及其背景声音,以猜测来电者的位置。
B、假装听不清电话、拖延来电者占线时间以尽量获得更多信息,并作详细记录。
C、如来电者同意,可将电话转给当日高值,同时通知保安部迅速采取行动。
D、如果来电说完就挂断电话,则立即通知高值,以便采取进一步行动和对策。
如有录音设备要及时对通话进行录音。
E、对电话内容绝对保密。
(2)、接到电话后处理办法:
A、总经理、高值接警后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召集应急处理小组人员商议。
B、应急处理小组应对事件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需要组织人员对炸弹进行搜索。
C、为避免人群聚集及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场所散布不满和制造恐慌,须迅速派出便衣保安人员到公共场所戒备,同时派出穿制服的保安员进行外围警戒,并到危险区附近的入口进行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D、应急小组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谨慎回答客人的疑问。
妥善处理客人对炸弹威胁的恐慌。
E、如有客人要求与某位重要客人通话,话务员可先将电话转给应急处理小组成员。
F、酒店情况发生任何变化,话务员须将应急处理小组的指示及时通知各部门经理。
G、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场所散布不满和制造恐慌。
H、如警方到达后,警戒人员应指引他们从后方区域到达事发现场。
警方到达现场并开展搜查时,保安部应知会相关部门经理,以配合警方行动。
保安人员须保持警惕直到紧急情况结束。
I、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有关调查并与有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J、如发生意外有人员受伤时,人事行政部负责组织人员抢救和疏散。
K、如事件现场涉及到电器和机械设备,工程部须配合警方工作。
(3)、对炸弹搜索的办法:
原则上不允许员工参与对炸弹搜索的行动,但如果员工自愿并在确定风险系数后,可使用相关工具按有关程序进行搜索。
A、应急处理小组或保安部经理负责指导正当的搜索行动。
B、搜索者在未经确定前不得接触或弄乱任何有可能容纳爆炸装置的包裹、箱子或其它物体。
C、如发现情况,应及时报告应急小组或保安部经理。
保安部经理接报后须通知警方,并派出保安员对炸弹或可疑物体的区域进行隔离警戒。
D、在警方到达现场对可疑物品进行检测和解爆时,应疏散附近无关人员并知会各相关部门经理,以配合警方工作和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