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组在听到总裁判员的哨音后方可开始比赛,队员限定为10人。
2、赛前5分钟点名检录,核对参赛人数,三次点名不到的代表队视为自动弃权。参赛人员不得冒名顶替,不准穿钉鞋,啦啦队员不准上场帮忙拉绳并且不能超出指定的范围给参赛人员打气,一经发现取消该队所有成绩及参赛资格。
3、各参赛队必须服从裁判员裁决。
4、本次运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
十一、比赛器材
缆绳1条、口哨2个、高音喇叭1个,黑色油漆笔1支,粉笔1盒棉纱手套120对,白板一块(自备)
十二、工作人员
总裁判员(1名):统筹现场工作人员的工作,负责宣布比赛开始,使比赛做到公平公正合理。
裁判员(4名):负责现场观众纪律的维护,监督参赛者是否有作弊的现象。
记录(1名):负责记录比赛的结果和通知下一组比赛。
场地、器材(1名):负责准备和维护比赛用的相关器材。
活动协助:参赛队伍各领队
十三、经费预算
1奖金3600元
2口哨1元
3棉纱手套120×1、1≈132元
合计:37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