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词出错(0.5分);忘词或演唱掉拍等情况出现短暂空白、中断(0.5分);
3、音乐感情处理(2分)
参考要素:是否投入;是否具有感染力;是否令人产生共鸣;是否感情收放自如,演唱作品与感情处理是否匹配得当等,包括对作品的理解表现。
(注:本项不作具体分值设定,由评委根据选手现场感情处理效果评分。)
4、歌唱技巧(6分)
音准(1.5分);节拍(1分);气息运用及声息位置(1分);
咬吐字(0.5分);真假声或高低音转换(0.5分);分句处理(0.5分);合声或声音处理(0.5);其他(0.5分);
加分项目(2分)
1、器乐的使用或歌伴舞(0.5分)
器乐的有效及良好使用;歌伴舞具一定的水准和观赏性;
2、歌曲原创性(0.5)
歌曲原创性优良,演唱表现整体良好;
3、外来语种(0.5)
外来语种演唱表现良好;
4、曲目难度(0.5)
歌剧或其他跨度大、难度较高的相关曲目;
合计:
总得分:
评委签名:
注:评分满分为10分制,另有加分项目分值2分,总计12分;
歌唱比赛评分标准细则4
一、歌曲(1分)
歌曲内容健康向上;
贴近初中生活:青春、励志、红歌。
二、演唱(6分)
1、吐字、咬字清晰,气息流畅正确2分。
2、把握歌曲的旋律和节奏,不脱节,不跑调2分。
3、声音自然、明亮、优美动听,音色清晰有质感2分。
三、感情表达(2分)
1、肢体语言运用得当,表情丰富1分。
2、整首歌曲的演唱富有感情,能直面观众1分。
四、台风(1分)
1、仪表仪态(0.5分):着装大方,精神饱满,仪态稳重,富有活力。
2、舞台形象(0.5分):表演到位,与观众有互动性,有较强的舞台表现力。
歌唱比赛评分标准细则5
1、思想:表演歌曲内涵深刻,内容健康,格调高雅,积极向上;(10分)
2、音色:音色优美,音质纯净,音域宽广;(10分)
3、音准:音调准确,音准好,音高符合曲调;(10分)
4、节奏:演唱节奏准确,乐感好,速度紧跟节拍;(10分)
5、吐字:吐字清晰,表达清楚,所演唱歌曲的语言发音标准;(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