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气息:气息稳定,声音松弛,圆润动听;(10分)
7、情感:能准确掌握歌曲的风格、特点,情感表达恰到好处,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10分)
8、技巧:演唱准确,歌曲难度大,演唱技巧好,多人合唱配合默契、声音和谐;(10分)
9、形象:服装整洁,舒展自然,仪态大方,形象打扮符合歌曲内容;(10分)
10、台风:台风端庄,精神饱满,演唱姿势优雅,表演流畅自然,富有美感。现场气氛驾驭能力强,观众反映热烈。(10分)
歌唱比赛评分标准细则6
一、参赛选手按指定时间和地点提前20分钟签到,比赛正式开始后未签到的则视为自动弃权;参赛选手按抽签号顺序上场演唱;
二、每位参赛选手演唱一首歌曲,唱法不限、风格不限、语言种类不限,不受伴舞和伴唱的限制;鼓励业主家庭全员参与,有参与者在评委打分基础上加2分。
三、参赛选手所参赛的歌曲必须健康向上,并富有时代气息。
四、演唱用话筒由音响师调制好后定位,参赛选手不得提出提高或降低音量的要求。演唱开始后,参赛选手不得要求中途中止演唱,演唱结束后不得要求重新演唱。
五、评委由专家、业主代表和公司领导组成,所有评委当场打分,记分员当场计分,待下一个选手演唱完毕后宣布上一个选手的成绩。
六、比赛成绩由评委根据演唱技巧、曲目内容及难度、现场表演效果和仪表等综合打分,采用十分制记分法。分形象分、基本分、技术分。满分为1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现场统计核分。
1、形象分(3分)
要求着装整洁大方,得体;演唱姿势优雅,动作自然流畅;表情自然,富有美感。
2、基本分(3分)歌曲总体上连贯、自如、完整。歌曲内容健康向上、积极乐观。
3、技术分(4分)
音高、节奏、旋律准确,咬字、吐字准确、清晰,能正确表达歌曲的思想感情,准确掌握歌曲的风格、特点,有较强的表现力,能做到声情并茂。两人以上的演唱形式,配合要默契、和谐。
七、选手的最后得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选手的得分取小数点后两位。
八、如遇到选手最后得分相同,以评分规则中演唱技巧得分的平均值确定,还相同,依次以曲目内容及难度、现场表演效果和仪表的平均值确定。如以上平均值都相同,由评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名次。
九、比赛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