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纪律方面
1、为确保比赛公正有序,请选手及所带亲友团严格遵守比赛秩序及规定,如出现违纪现象,赛事组委会有权当场取消该选手比赛资格;
2、学院可聘请音乐舞蹈学院学生对选手进行指导;
3、比赛期间选手所在学院观众如发生严重扰乱大赛秩序的情况,大赛组委会领导赛事组将在赛间及赛后以扣分或取消成绩名次等措施进行处罚;
4、学院所报选手必须符合本秩序册各项规定,严禁冒名顶替,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5、学院学生会若发生严重影响比赛事件,将取消全院参赛资格;
6、选手绝对服从评委及记分组,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三)、观众组织
1、各院应积极组织啦啦队为参赛选手加油,啦啦队道具由学院自行筹备;
2、决赛入围各院所坐场地由领导赛事组统一规划和安排;观众需在指定场地就坐,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四)、后勤保障
1、物品配置
(1)评委席:评委老师的座次牌,饮用水,桌椅板凳,打分用的纸和笔。
(2)场地布置:大赛条幅、现场需要用到的幻灯片、颁奖音乐、台花、节目单等。
(3)参赛选手用品:比赛时要使用的选手号码牌。
2、人员分工
1、校学生会自律委以及各院文化艺术部,分区域负责会场秩序。
2、礼仪人员若干,负责迎宾等工作。
3、音乐舞蹈学院负责收取选手分数单、送分等工作。
4、大赛结束后,由各院文娱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所在场地的整理和清洁工作。卫生差者,将取消该院的“优秀组织奖”评定资格。
五、评分细则
(一)大赛评分采用“10+2”分制,即10分的歌手演唱得分,与2分的综合测试得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选手歌曲内容健康向上,有时代特色,此项占1分;
2、选手服装大方得体,贴合歌曲内容,此项占1分;
3、选手节奏感觉良好,音准概念清晰,无跟不上节奏,跑调现象,此项占6分;
4、选手歌曲处理得当,情感把握准确,话筒运用得当,有一定的声音控制能力,此项占1分;
5、选手台风大方,表情丰富,符合歌曲内容,有一定的控场能力,此项占1分;
6、综合素质满分为2分。
(二)选手经评委评出的演唱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为选手的演唱得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最终得分为选手的演唱分与综合素质分之和。
(三)为保证打分公平,前三位选手演唱完毕后,由评委综合对比后再进行打分,其他选手则分别打分。
六、大赛创新
邀请特殊嘉宾献唱,更能活跃现场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