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及贸易类提成按1.5%进行计提,销售费用报销比例上限按0.5%进行,工程类及贸易类的业绩不计入个人销售业绩。
具体的计提方案为:按每次实际收款金额的80%款项支付业务提成,将每次实际收款金额预留20%的余款,待工程所有款项收齐后,与最后一笔款项一起一次性支付余款的业务提成。
费用报销时间为合同签订,且财务收到第一笔款项后才能进行支付。
对于最终没有签订合同的费用报销,需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视情况按比例给予报销。
16、由公司提供信息资源的新客户,或是在公司现有客户的基础上成功开发新产品,如成功签订合同或接到订单,业务员提成比例按前面所述标准对应降低0.5%后进行计提,此项仅指新业务员。
17、对于订单及合同货款超出回款时间6个月未到帐,该笔货款不计入销售业绩,也不予以计算业务提成;超出回款时间1年未到帐,由财务直接计入坏账,坏帐货款的50%由业务员承担,款项直接从业务提成和工资里面扣除。
直到货款全部回收到帐后,再由公司支付扣压的款项给业务员。
18、业务员连续6个月的销售业绩少于10万,由公司予以辞退,且不作任何赔偿。
业务员提成按实际收款金额自离职日起终止结算。
四、附则
1、本方案中从业务员每月计提的奖金中提取10%作为对其直接领导的带队奖励。
2、本方案适用于新业务人员入职后开发的新客户,现有的业务人员新开拓的新客户。
3、公司原有的客户开拓的新产品及老客户的基准目标超额后的计提,按增长率每半年计发一次奖金。
另外,公司完成全年经营目标,业务员参照公司相关标准另外分享奖金。
4、本方案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有与之相违背的规定按本办法执行,适用于本方案的人员,须本人签字同意本方案。
5、本方案经总经理签批后予以公示,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由公司每年12月份根据当年的实际销售情况,并结合市场状况,可作相应的修正调整,也可维持不变,调整后的方案于次年1月份公布实施。
业务员提成方案细则2
为了充分调动业务开拓的积极性,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分配原则,以个人所创造的销售纯利润为标准核定业务提成,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及标准
1.本办法仅适用于销售岗的正式员工(不包括试用期的员工)。
2.以销售纯利润为核定标准,确定业务提成。
二、销售利润的计算
1.销售纯利润的计算标准
(1)销售纯利润=销售毛利润-费用(公摊费用+个人费用)
(2)个人费用
a)工资、各类补助
b)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附加税等各类税费
c)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礼品、佣金等报销费用
(3)公摊费用=总费用-各销售人员个人费用总和(凡在公司有满一整年销售工作经历者,均需分摊该费用)个人分摊费用按个人当年所创造毛利占公司总毛利的比例计算。
2.销售纯利润由财务人员核算,总经理核定。
三、销售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
若应收货款超过一年未收回,则视为呆、坏帐:相关销售人员承担该货款余额的20%损失,其余损失公司承担。
若客户以货抵款,则货物由销售人员负责卖出,售价总额与货款差额部分损失由销售人员承担20%(抵货须具备发票,否则所损失税款由相关销售人员全额承担),因各种原因造成进仓货物变为呆滞料(自进货之日在库超过一年者),由相关销售人员负责售出,损失部分由相关销售人员承担20%。
自进入公司第一个整年度内,被动元器件通用IC等产品销售额低于200万者,不享受该年度的提成,重新进入试用期。
四、提成比例
1.传统业务(以电感为主):20%
如果超额完成本年度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SALES可享受不超过5%的超额部分利润提成。
2.日系产品(PANASONIC、ROHM、NICHICON等)
5.FPC等公司抽取佣金的项目:5%
6.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