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培养学生按时、规范、独立完成作业的良好习惯,教师应督促每位学生及时上交作业,如学生拖欠或不做作业,教师又没及时发现或没有采取补做措施,追究该教师的责任。
5、鼓励在作业布置和批改方面的改革和创新,可适当布置开放性、探究性、实践性的作业。但不得以教改为名不布置或不批改作业,实行改革实验的教师应将改革方案报学校批准备案,期末写出实验报告。
6、教研组每月检查一次作业批改情况,学校不定期抽查与检查相结合,并将结果公布.学校每学年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各年级各学科优秀作业展评。
指导实验
理科教学中的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是学生获取知识,培养能力,开拓视野,树立科学研究观的重要手段,是教学工作不可缺少的环节,其基本要求是:
1、按照省厅要求开足开齐实验课,严格按课程标准规定指导学生动手做好实验,不能以讲实验、画实验、看挂图代替做实验,学生的实验报告教师要及时批阅。
2、认真做好演示实验,提倡并鼓励教师合理改进、增加演示实验,在可能的条件下,把部分演示实验改为学生分组实验,或把某些思考性强的习题改编为实验(演示或学生分组实验)。
3、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逐步培养学生自行设计实验的能力,指导学生课外进行实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4、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实验能力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学生的学业成绩。
5、学校要定期对实验教学进行检查,如发现未按要求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学校应追究有关教师的责任。
辅导
1、辅导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既要课内辅导,又要课外辅导,既要集体辅导,又要个别辅导。
2、集体辅导要有计划。教师要认真分析所教班级学生的不同特点,与班主任和其他任课教师共同研究,统一对不同层次学生的总体认识和具体辅导办法,制订辅导计划。
3、辅导对象要有所侧重,特别要关注学有困难和学有余力的学生。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可采取适当布置提高性作业,向其推介课外补充读物,让其参加兴趣小组等办法,激励兴趣,发扬特长;对个别学习困难学生以及因请假、旷课而影响了学业的学生,可采取个别辅导和小组辅导的方式有的放矢地查漏补缺。
4、辅导要讲究效益,要做到热心、耐心并且有信心,避免疲劳战.放学后不能留学生集体辅导,个别辅导时间不宜过长.5、凡有住校生的学校,都要组织住校学生上晚自习,并安排科任教师坐班辅导,解决学生学习中的疑难问题。
课外活动
1、课外活动包括:学科兴趣小组活动、竞赛培训、科技活动、文体活动等.
2、教师要负责各活动小组的组织和指导工作,每个活动组由备课组或教研组确定辅导教师,至少每两周开展一次活动,辅导教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做到有方案,有记载,有总结.
3、教研组要制定奥赛培训计划,加强奥赛训练与辅导。
4、课外活动内容要健康有益,形式多样,尽量为学生提供动脑、动口、动手的机会,以扩大知识面,加强学生间交流,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学校教导处根据各科活动小组计划统一安排活动地点和时间,并定期检查。
八、学业考核与评价
1、加强考试管理.各年级组应由教导处安排组织统一考试。各学科平时考核,可由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负责,随堂组织小考,杜绝随意性的考试。
2、学校的统一考试要认真命题、组考、制卷、阅卷,保证质量。教师要按水平考试的要求紧扣教材命题,着重考查学生”双基”达标情况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针对教学实际,防止出"偏、怪、难”题。义务教育阶段,按7:2:1的比例,即基础题占70%,小综合题占20%,难度较大的题占10%的原则组织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并以年级为单位将考试成绩上报教导处。
3、考试方法以闭卷为主,采用考试、考查相结合,加强学生动手实践能力考查。外语考试采取听力、口试和笔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4、对不及格的学生进行补偿教学后,要给予再次测评的机会,并在此基础上登记成绩。要让学生看到进一步努力学习的价值,鼓起继续学习的勇气.
5、学期期末成绩的评定,不能只注重对最终学习结果的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含学习态度、学习习惯等)也应成为学习评价的重要依据,应严格按5:3:2进行评定,即期末考试成绩占50%,期中考试成绩占30%,平时成绩(含小考、课堂提问、作业、实验及平时表现等)占20%.
6、教学质量分析是改进教学的重要参考资料,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
试题分析:包括试题的题型、主体知识覆盖面、试题分值合理程度、试题难度、试题的主要优缺点等。学校教导处应对各学科命题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时向县教研室反馈.
学生学业成绩分析:成绩分析应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进行。定量分析”二率"(即优秀率、合格率)和班平均分,这是反映学生成绩的基本数据.教师在进行必要的数据统计后,应结合对所教班级的情况做出定性方面的描述,期末在教学质量分析的基础上写出全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并按时上交。
校本教研
1、校本教研要以提高教学效率,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为中心,以研究教材教法为重点,以提高教师素质为根本。不允许教师拒绝参加教研活动或拒绝接受教研任务(如拒绝撰写、上交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拒绝接受上公开课,拒绝接受教研组安排的竞赛活动等)的行为,教导处要精心组织教师参加省、市、县级的各项教学、教研竞赛评比活动,力争取得好成绩。
2、教师要积极参加课堂教学研讨活动,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每学期要上一堂研讨课,特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各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每年要上一堂示范课或观摩课。
3、教研组或备课组活动每周一次,每次活动必须有主题、有中心发言,每学期组织一至三个研究主题,确保每次活动有明确的内容,解决教学工作实际中存在的问题。
4、严格建立听课学习制度,三年教龄以内的青年教师和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评课20节以上;一般教师听课评课15节以上;各学校校长和负责教学的中层以上干部,每学期听课评课30节以上,听课时,必须有听课笔记和评议记录。
5、积极进行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与教育教学科研的实践.每学期每位教师必须完成一篇教研论文。学校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在专业报刊上发表论文,展示学术成果。
6、教师要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参与课题研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探索教学规律,形成个人教学特色。
7、所有教师都应根据自身特点制订专业发展规划,提高自身素质;学校要为教师推荐专业必读书目,开展教师读书活动,促进教师专业素养的提高。教研组、备课组应定期交流学习心得.
8、学校领导不定期参加各组的教研活动和课堂教学研讨活动,县教研室应定期检查各校开展教研活动和公开课情况。
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