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要求
1、各区居民要高度重视此项专项整治工作,自清自查,全力以赴。
2、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区居民代表同志多多宣传,广泛参与,提高房屋出租户业主的自觉性。
3、严格落实责任,对整治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听取情况汇报,对工作不落实,督查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社区出租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精选3
一、检查范围
凡我县行政区域内已建成运用的各种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均属本次平安大检查的范围,重点对下列涉及公共平安的危旧房屋建筑进行平安检查:
(一)居民住宅楼;
(二)学生宿舍、幼儿园、教学楼、学校、试验室、科研等建筑;
(三)歌舞厅、影剧院、健身房、浴室、体育馆、商场等公共建筑;
(四)车间、仓库等生产建筑;其中居民住宅为本次检查的重点。
二、检查内容
(一)依据建设部《城市危急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23〕第12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危急房屋鉴定标准》,对房屋实施平安检查,必要时可进行平安鉴定。重点检查整体危急的房屋是否已被拆除或停止运用;有隐患的.房屋是否已经实行加固等措施,解除隐患。
(二)短期内不能解除隐患的房屋是否落实监管措施和应急事故处理预案。
(三)危旧房屋档案是否规范、详实。
(四)排查是否存在集中成片的危陋住宅区。
三、检查方法
(一)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房屋平安管理部门组织本辖区范围内有关单位、房屋产权人或运用人,按上述检查范围和内容进行自查自报。要做到不留死角。检查汇总后,于2023年6月25日前将检查状况总结、汇总表报县房屋平安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
(二)对须要进行房屋平安鉴定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刚好进行房屋平安鉴定,以精确驾驭房屋平安等级,提出治理建议。
(三)县房屋平安管理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这次房屋平安大检查的状况进行抽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跟踪监管,督促产权单位刚好实行技术措施,消退担心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仔细组织房屋的平安大检查工作,快速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对辖区房屋进行全面彻底检查,要做到横查到边、竖查究竟、全面无漏、详实牢靠,通过检查,彻底驾驭辖区内房屋平安状况及危急房屋形成、变迁等状况,建立和完善危旧房屋档案,实现房屋平安档案的动态化管理。
(二)检查中对发觉有危急隐患的房屋,要落实整改方案和责任,督促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管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治理。要贯彻以检查促整改,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该修的修,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对有较大隐患,短暂难以治理的,要坚决腾空予以停用,从根本上杜绝因各类房屋倒塌伤人、毁物的事故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平安。
社区出租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精选4
为进一步加大对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问题的综合治理力度,着力消除各类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从即日起至今年底,在园区范围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平安扬州建设总体目标,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等为重点,在园区组织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规范房屋租赁行为,强化治安、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出租房屋的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底数。摸清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底数,全面、及时、准确采集登记信息,力争信息采集率、准确率达到100%。
(二)突出专项整治。整改、查处房屋违法租赁行为,切实解决出租房屋治安、消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得到全面彻底整治。
(三)健全长效机制。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排查整治重点
在全面排查出租房屋底数和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以下内容抓好整治
(一)、群租房排查整治重点
1、擅自分割居住空间的卧室或者起居室(厅)进行出租的。
2、将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过厅、过道、储藏室、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其他非居住空间提供出租的。
3、出租房厨房未单独设置,使用液化气钢瓶的。
4、私拉电线安装单户电表,电线混杂、暴露在外的。
(二)、出租房屋消防隐患整治重点
1、出租房屋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在同一建筑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