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总分人员:
3、音响负责:
4、主持:
5、总策划:
六、评分方法:
1、表演评分为十分制取总和的平均值。
2、评分规则:
(1)发音及语调:3分(每项各1分,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语速适度;声音响亮;)
(2)艺术表现力:2分(停顿恰当、声情并茂,富有感染力和表现力;表情自然、动作大方;能鲜明形象的表达诗歌的情感及内涵。)
(3)完整性:2分(儿歌朗诵完整1分,表演完整计1分,其余计0.5分)
(4)创意特色:2分(节目表演有特色,赋创造性计2分,其余计0.5--1分)
(5)服饰:1分(精神饱满,仪态自然,服饰得体;根据节目进行简单装扮或配有道具计1分,其余计0.5分)
(6)教师同台表演另加:1分。
七、评奖奖项设置:
比赛设集体奖3名,老师奖前三名。
幼儿园诗歌朗诵方案5
为了提高我镇街幼儿园语言教学水平,激发幼儿园孩子和老师们学好用好汉语言,为他们提供一个发挥特长,展示才华的舞台,经研究,决定举办石基教育指导中心幼教系统首届幼儿园语言表演艺术“童言童语”诗歌朗诵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让幼儿从小拥有良好的语言教育,激发其参与意识,锻炼胆量,为孩子提供一个发挥特长,展示天性的舞台。把真、善、美以及爱的种子,通过祖国的语言文字撒播在孩子们的心田,使他们能在优美、有趣的语言陶冶中自主发展,健康成长!增进亲情的互动和交流,赋予孩子展示的舞台。
二、参赛对象:
1、全镇、街幼儿园3-6岁(小班以上)的幼儿及全体在职教师;
2、各教研片推荐4个优秀节目参加镇、街级比赛;
三、比赛组织及时间安排:
1、本次歌朗诵大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由各学前教育业务教研片组织,各教研片在初赛基础上选拨4个优秀节目参加镇街的决赛。决赛由教育指导中心组织,采用抽签办法决定比赛次序。
2、10下旬,各业务辅导片组织初赛,11月5日行决赛。请参加镇街大赛的单位在11月3日前填写好报名表(附件一)上交教育指导中心。决赛地点、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在11月3日报名时把比赛内容(诗歌、儿歌等)打印一式6份交教育指导中心,评委用。
四、比赛具体要求:
1、一所幼儿园最多一个节目参赛,每个节目有成人1-2人,幼儿最多10人;
2、每个节目含个人朗诵、小组朗诵、师生朗诵(一对一或一对众均可)三种形式,师生或家长与孩子需同台展示;
3、每个节目总表演时间5分钟以内;
4、表演内容:要求一个节目同时包含二种语言三首诗歌作品,其一是用普通话朗诵的现代儿童诗、绕口令、儿歌、散文诗;其二是用普通话朗诵的古诗古词古句;其三是用粤语朗诵的粤语童谣。另:也可选择其它优秀作品或自己创编迎亚迎诗(儿)歌。
5、表演要求:语调自然、语速适当,吐字清晰流畅,有感染力,声情并茂,体现幼儿的天真可爱,肢体语言大方得体,合作默契。
六、评分方法:
1、组委会将聘请专业人士担任评委。满分为10分。
2、表演评分为十分制取总和的平均值:
1)发音及语调:3分(每项各1分,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语速适度;声音响亮;)
2)艺术表现力:2分(停顿恰当、声情并茂,富有感染力和表现力;表情自然、动作大方;能鲜明形象的表达诗歌的情感及内涵。)
3)完整性:2分(儿歌朗诵完整1分,表演完整计1分,其余计0.5分)
4)创意特色:2分(节目表演有特色,赋创造性计2分,其余计0.5--1分)
5)服饰:1分(精神饱满,仪态自然,服饰得体;根据节目进行简单装扮或配有道具计1分,其余计0.5分)
教师同台表演另加:1分(附上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