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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文明养犬宣传活动方案5篇
大小:18.08KB 3页 发布时间: 2023-07-25 15:38:06 9.3k 8.24k

落实我街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对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的情况进行检查,配合专项整治工作查验免疫证明,强化行业自律加强统筹兽医行业向市民群众做好文明养犬的宣传指引。

(四)XX街城综管理和执法办

依法查处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违法行为;做好公园广场文明养犬劝导工作,及时制止遛狗不牵绳、犬粪清理不及时等不文明行为。

(五)XX街建委

做好负责物业小区文明养犬劝导和宣传工作,在小区内通过做电子屏幕、宣传画、宣传小喇叭等载体做好文明养犬宣传工作,及时制止遛狗不牵绳、犬粪不及时清理等不文明行为。

(六)XX街市场监管所

做好犬只经营市场主体依法核发营业执照工作,组织犬只经营主体加强对市民群众做好文明养犬的宣传指引。统筹做好市场内部文明养犬宣传劝导工作,及时制止遛狗不牵绳、犬粪清理不及时等不文明行为。

(七)各社区

各社区统筹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养犬管理工作,在本辖区内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宣传教育;调解因养犬引起的纠纷,统筹各社区网格员做好辖区内文明养犬劝导宣传工作,及时制止遛狗不牵绳、犬粪清理不及时等不文明行为。

三、工作时间

第一阶段:2023年8月4日至8月8日前,以宣传、文明劝导为主。

第二阶段:2023年8月9日至9月2日,开展为期四周的专项整治行动以文明劝导为主。由街宣传办牵头,联合建委、农办、动物防疫站、市场监管所、城综管理和执法办、XX派出所、各社区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整治为期四周,其中第一周(周四、周五)开展整治两次,第二周至第四周每周开展整治一次。

第三阶段:2023年9月至12月,各社区对不文明养犬整治效果开展针对性工作,并对遗漏整治问题进行整改。

四、人员组成及职能分配

XX街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宣传办牵头成立,队长由街道分管XX负责担任,建委、农办、动物防疫站、市场监管所、城综管理和执法办、XX派出所为成员部门全力配合。成员部门全力配合宣传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人员组成:文明办、建委、农办、动物防疫站、市场监管所、城综管理和执法办、XX派出所、五个社区各2人。

五、工作要求

(一)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要相互配合,要积极协调、妥善处理,形成合力,配合做好各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

(二)严格整治,总结经验。各部门要严格规范整治,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通过此次整治行动,相关部门要形成工作方式方法,做出工作实效,总结工作经验,保持整治工作长效长态。

(三)注重宣传,营造声势。宣传办要进行广泛宣传,在前、中、后,要及时进行宣传和报道,充分展现行动过程和成效。不断扩大整治行动影响力,营造守法、依规的社会环境氛围。

社区文明养犬宣传活动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以“规范管理、强化监管”为指导,以“杜绝犬患、促进和谐”为目标,坚持“全员发动、宣传为主、严格规范、整治为辅”的工作原则,全面实施犬类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开展宣传教育,专项整治各类违规养犬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合法权益,改善城区市容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营造和谐、优美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四类问题”:一是重点解决公共场所宠物犬随意进入问题;二是限养区内禁养烈性犬、大型犬问题;三是遛犬不拴犬链、犬吠影响他人、犬只随意排泄粪便未及时清除问题;四是不服从犬类管理、阻碍执法或暴力抗法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特设立xx区犬类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设立xx市xx区犬类综合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由区公安分局、区畜牧局、区工商分局、区卫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区的犬类管理工作。同时,区市容大队抽调20人,分别成立广场犬类管理工作队和滨河路犬类管理工作队;每个街道各成立一支犬类管理工作队,由1名街道副主任带队,抽调1名城管执法队员、每个社区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组成,专职负责辖区内此项整治活动的全面工作。

四、责任分工

(一)区委宣传部:搞好宣传动员,倡导文明养犬。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和沿路LED显示屏,宣传文明养犬,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并对不文明现象、不服从管理人员进行曝光。

(二)区住建局:由区市容大队牵头,组织犬类综合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员,对街路和重点区域开展巡查和具体清理整治工作,并组织车辆沿街宣传。严禁养犬人携犬进入英雄广场、宏泰广场、站前广场、西湖水上公园等重点区域及城区主要街路;居民携犬外出时,需为犬佩戴束犬链、处理犬只粪便的用具,禁止在城区人行步道、街路绿地等公共场地遛犬。对违规者城管人员要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据《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第四十五条及第六十一条十三款的相关法律法规,对犬类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进行管理和查处工作,对其处10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

(三)区公安分局:负责无主犬、弃养犬、禁养犬的处理及对狂犬的捕杀等工作;负责禁止、限制饲养犬类区域和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临时禁止携犬进入区域的划定;负责因养犬引起的治安、刑事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负责辖区内居民文明饲养宠物犬的普查、登记、宣传、教育等工作。定期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养犬居民家中进行调查登记,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单,并与居民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社区应在所辖小区各楼宇门告知栏中张贴《文明养犬市民公约》,依法调解处理因养犬引起的各类纠纷,广泛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工作;街道城管中队负责全程配合各社区完成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五)区卫计局负责协调市相关部门做好人用狂犬病疫苗供应、接种,犬伤病人的诊治以及人类狂犬病疫情的监测工作。

(六)区畜牧局负责犬类的检疫、接种及犬类免疫证的核发、犬类疫情的监测、犬类诊疗服务行业的审批和监管工作。

(七)区工商分局负责对从事犬类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xx年8月24日—xx年8月31日)。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职责。发动相关部门,广泛宣传,让居民充分了解加强犬类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xx年9月1日—xx年9月20日)。在犬类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区公安分局、区畜牧局、区工商分局、区卫计局、区住建局等部门配合,对辖区内的养犬户逐家逐户进行摸排调查,对养犬户的姓名及犬只的种类、数量逐一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第三阶段:组织行动阶段(xx年9月21日—xx年11月20日)。区直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组织抽调精干力量,整体联动形成合力,查处违规养犬、违章散放犬行为,捕杀狂犬、野犬,确保整治效果。

社区文明养犬宣传活动方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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