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组长需要关注员工满假未归的情况,及时联系跟踪,并通知人事部门。
3. 未履行以上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的员工,或请假期满后不主动销假的员工,将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款100元,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五天的员工将被视为自动离职,所有工资将被扣发。
附则:
1. 本制度的解释和补充由公司人事部负责。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员工请假规章制度14
事假请假规定:
1. 每个月,员工的事假不得超过2天,否则将被视为旷工(除非特殊情况)。
2. 普通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向组长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休假(除非特殊情况)。
3. 普通员工如需请连续2天的事假,需向总经理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4. 若工作时间内有突发情况需要离开工作岗位,需向组长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5. 若在上班前遇到紧急情况,在允许的范围内,可在事发后两小时内通过电话向相关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人应于假期后上班当日填写请假条,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
6. 各组长如需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向总经理书面申请,若为临时情况,需通过电话向总经理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人应于假期后上班当日填写请假条,并由总经理签字。
7.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将被视为矿工,并将追究本人及上级组长的责任。
病假请假规定:
1. 请病假时必须提供医院证明,否则将被视为事假处理,若事假已用完,将按旷工处理。
2. 病假期间工资将按基本工资的80%发放。
3. 普通员工及组长请病假的流程请参照第一部分的规定。
请假制度是一项内部管理措施,有助于各组长安排工作。管理人员必须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务必抓好和落实,并督促员工严格遵守以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