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假需要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总教练提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并交给后勤部门备案。如果没有提交书面申请,假期将不生效。员工在假期结束后,需要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或领导销假,否则将被视为旷工处理。
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如果因为急事或身体不适需要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与部门主管或总教练电话告知,教练员还需要告知其他教练员,安排好学员的学习。请假员工在回岗后需要补办请假手续,否则将被视为旷工处理。
请假审批权限:
内勤员工请假1天以内的(包括1天),请假单由本人填写后由后勤负责人批准。教练员请假1天以内的(包括1天),请假单由本组教练员同意并签字后,由总教练批准。请假1天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校长批准。
总教练和部门负责人请假,需要填写请假单后报校长批准。
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需要在休假前将请假单及时交给后勤部门备案,否则请假将无效。
请假类别:
病假:员工请病假需要提供区级以上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单。病假期间,公司将按员工基本工资的60%发放工资。如果员工休病假3个月后仍无法正常上班,公司将办理病退离职手续。
事假:员工请事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填写请假单,并经过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的最小单位为半天,事假期间不享受工资、补贴和奖金。请假期间,按实际请假天数全额扣除相应的工资。年累计事假达到30天(包括30天)以上的员工,将不享受年终评选先进个人的待遇。连续请事假满30天的员工,驾校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婚假:员工试用期满且结婚登记日在本驾校入职后的员工可以享受婚假。员工休婚假需要凭结婚登记证,并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公司将给予3天的婚假。如果男女双方符合晚婚条件(男25周岁,女23周岁),除了享受国家法定的3天婚假外,还额外加3天的晚婚假,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包括双休日)。婚假必须在结婚登记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婚假期间,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受3天丧假;员工的近亲亡故可享受1天丧假(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直接供养的家属)。丧假期间,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其他规定:
员工必须在事前请假和事后销假。如果因事不能上班,必须提前1天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办理请假手续,必须提前电话与相关负责人请示并得到批准,然后立即补办手续。如果未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结束后仍未销假或续假,将被视为旷工处理。旷工1天将扣除3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累计旷工7天将被开除。
各部门负责人和员工请假前必须事先确定请假期间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确保岗位和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员工请假和调休以半天(4小时工作时间)为单位计算,按照先加班后调休的原则,在当月内完成,不得累计。一年请假累计不能超过30天(病假除外)。请假超过30天的员工,将作为年度评选先进的主要考核依据。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驾校后勤部门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
员工请假管理规章制度范本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考勤制度和统一请假政策,特制定了这个办法。
第二章 请假程序
第二条 员工需要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的种类、假期的时间、事由以及需要交接的事项。请假单需要经过各级领导的审批,并报备给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 如果请假时间较长,员工需要交接手头的工作,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第四条 如果请假时间超过原定的假期,员工需要及时通知相关领导并获得批准。
第五条 假期结束后,员工需要回公司并销假,同时通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
第六条 公司的请假标准详见下表。
第四章 请假规定
第七条 如果员工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需要通过电话向主管报告,并在事后补办手续;否则将被视为旷工。
第八条 如果员工未经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者假期结束后仍未销假或续假,将被视为旷工,并扣减月工资。
第九条 如果员工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如果不够的话再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条 请假的最小单位是小时,补修的最小单位是半天(4小时)以上。
第十一条 假期的计算规定如下:
1. 如果员工请假的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其中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不计算在内。
2. 如果员工请假的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其中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需要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 员工的病事假不可以以加班来抵充。
第十三条 如果员工在一年内的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将不享受当年的年假;如果员工需要安排疗养或休养,而其假期不足以满足年假的要求,可以进行补足;如果员工需要全天或半天脱产学习,将不享受当年的年假。
第十四条 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时,需要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的联系方式,以便紧急联系和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这个办法由人事部进行解释和补充,并经过公司总经理常务会议的批准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