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规格:绘画书法作品均不得小于10乘20cm,书法类作品宽度限为2尺,长度不限。
4.注意事项:书法和绘画作品均在作品右下角用铅笔详细注明作者姓名、性别、专业、年级及联系电话。草书、篆书须另附释文。提倡自撰诗词、联、赋等,不可简繁字体混用。绘画类作品画种、规格不限,提倡装裱。
九、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书法组和绘画组各设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宣传班级”一个,“优秀宣传委员”一名。对获奖学生及班级颁发荣誉证书予以奖励。
十、活动流程:
1、前期策划、宣传及准备工作
(1)策划书拟定和审批
策划书经系团总支学生会宣传部起草最终定稿后,上交主席团审批。
(2)活动前期宣传:
1)展板:由系宣传部作一张展板展出,内容以书画大赛活动预告及投稿通知为主。
2)书面通知:大赛通知由宣传部开会通知各班宣传委员。
(3)评审团:邀请本系专业老师进行评审。
2、作品征集
(1)时间:10月27日~11月10日
(2)方式:由各班宣传委员将本班作品交于本系宣传部。宣传部将各班呈报的作品统一编号,分类登记。
(3)为保证参赛作品数量,本次活动将采用适当的强制性,规定每班最少上交作品数量五幅。
3、评选阶段
(1)时间:10月11日~11月16日
(2)由宣传部从所有参赛作品中评选出优秀作品,然后将评选出的作品交由评审团评定,书法组与绘画组各评出前六名,第一名一名,第二名两名,第三名三名(不可并列)。
各班每交一份作品为班级加一份,能被宣传部评选入围的作品加两分,各组第三名为班级加六分,第二名加八分,第一名加十分。(一份作品取其加分项,不可累计加分),分数的班级颁发“优秀宣传班级”奖状,该班宣传委员颁发“优秀宣传委员”荣誉证书。
评选阶段由新闻部向校发稿,宣传我系本次大赛。
十一、作品整理及保存
(1)作品评审工作完成后将作品按班级整理并存放,以便归还。
(2)作品整理保存等工作由部长指定人员负责。
(3)获奖名单:由系学生会宣传部负责记录获奖者。
十二、作品展览:
以画廊形式将获奖作品及部分优秀作品固定展出。
各班宣传委员和宣传部成员要广泛动员和宣传,认真组织广大学生按照各项活动的时间和有关要求积极报名参加相关活动。力争比出风格、赛出水平、展示形象,设计开展好我系文化系列活动,营造浓厚的文化艺术氛围。
绘画比赛活动方案3
一、参赛对象: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中小学在职在岗音乐、美术专兼职教师。专职教师必须参加。
二、比赛内容:
(一)音乐
1、声乐。演唱一首自选独唱歌曲,自备伴奏带或钢琴伴奏,限时5分钟。
2、键盘(限钢琴、双键盘或手风琴)。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限时6分钟。
3、自弹自唱与合唱指挥。自弹自唱:(占60%)根据指定歌曲,边演唱用钢琴作即兴伴奏;合唱指挥:(占40%
)根据指定的合唱歌曲,指挥由两架钢琴代表的合唱队。
4、器乐或舞蹈:两项中任选一项。乐器除键盘乐器外可任选一种中、西乐器或中小学课堂教学乐器(竖笛、口琴等),乐器自备,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可使用自备的伴奏带;舞蹈内容自选,舞蹈音乐可用伴奏带,服装和伴奏带均自备。限时6分钟。
(二)美术
1、设计制作。根据现场命题进行立体造型设计制作,工具、材料自备。要求利用乡土特色材料或废旧材料,所带材料不得预先做成具有造型意味的半成品。时间为120分钟。
2、色彩静物写生。水粉画、水彩画、铅笔淡彩或钢笔淡彩画种任选,除画纸(四开)外,其他工具材料自备。时间为12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