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抢救伤员,采取控制事故险情蔓延、扩大的有效措施;
(3)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救护装备物资,指挥现场救护;
(4)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五、汛期工作重点
(一)汛期对师生的安全教育;
(二)汛期学校的安全工作管理;
(三)汛期对校舍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四)汛期学校及周边各种安全隐患的消除;
(五)各学校防汛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有效的应急和快速反应机制的建立。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
1.应急响应级别
按照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台风、洪涝灾害从轻到重分为IV、III、II、I四级,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
(1)IV级预警
出现如下任一条件时,均为IV级预警:
a.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b.土壤含水量饱和,而且预报未来24小时内有可能造成灾害的暴雨过程;
c.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启动防汛IV级响应。
(2)III级预警
出现如下任一条件时,均为III级预警:
a.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b.预报未来24小时内有可能造成较大灾害的大暴雨过程;c。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启动防汛III级响应。
(3)II级预警
出现如下任一条件时,均为II级预警:
a.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b.预报未来24小时内有可能造成较大灾害的特大暴雨过程;
c.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启动防汛II级响应。
(4)I级预警
出现如下任一条件时,均为I级预警:
a.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b.正遭受较大雨洪灾害,预报未来24小时内有特大暴雨过程;c。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启动防汛I级响应。
2.应急响应行动
(1)IV级应急响应
a.各校(幼儿园)必须执行领导带班、教职员工值班制度,保证学校24小时有人值班。
c.加强检查。各学校要对校舍、围墙、校园周边的防汛隐患及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认真、仔细、彻底的检查,不留死角,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要特别注意检查原B、C级危房和受雨水侵蚀的用房新产生的隐患。
d.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校舍要坚决封闭停用。对有隐患的围墙要及时修复,特别是座落在沟渠、坑塘边缘的校舍,更要密切关注、严加防范,做到及早发现险情及早采取措施。
f.要加强学生管理。各学校班主任和教师要详细掌握每天在校生的基本情况(包括男女生数、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以便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准确报告。
g.要加强防汛物资准备。各学校要做好各种防汛物资(包括编织袋、草袋、铁锹等)和资金的准备工作。
h.各学校要责成专人加强汛情和校园周边地质环境的监测,及时收看天气预报,及时了解和掌握灾情预测预报。
i.组织撤离并安置好居住于危险校舍的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