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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大小:24.06KB 5页 发布时间: 2023-07-26 16:58:27 17.36k 15.99k

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

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我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县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推进我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努力形成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交通安全工作格局,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交通安全工作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的交通安全联动机制,实现我镇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秩序明显好转,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的创建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常态管理体系。

1、成立领导小组。组织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亲自挂帅,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组建一支专职队伍。依托交警五中队和派出所,由政府出资,在每个行政村招聘1-2名交通协管员,所有道路设立“路长”,由道路专业养护队负责本辖区道路秩序管理和隐患排查、源头宣传等基础工作。

3、建立一套运行机制。建立由镇长牵头,派出所长、交警中队长、中小学校长、广播站站长、公路站站长等参加的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在村居建立交通安全监督员、道路管养员、交通协理员、农机管理员、广播宣传员等“五员”共管的村居交通管理制度,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全覆盖。

(二)强化宣传教育,构建宣传教育网。

4、构建一个宣传平台。以广播站为宣传主体,把交通安全纳入到“平安乡镇”创建工作中,以广播、立橱窗、墙字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中小学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镇有线电视台每周至少播放一次交通安全系列广告。

5、组建一支普法队伍。各村居物色一名交通安全宣传员,组建一支专兼职交通安全宣传队伍,定期传播交通法律法规知识。

(三)强化基层基础,构建道路安防网。

6、对辖区及相关交通安全设施分别建档、落实“一路一档、一桥一档”户籍化管理措施。深化交通安全示范路创建,加大农村公路及辖区3.5米水泥路的建设养护力度。在重点路段、事故多发路段,落实完善“一组表现、一组标志”,规范道路标志标线建设,沿河路段增设防撞护栏,沿渠路段加密设置警示桩,与主干路平交道口安装减速带、警示桩。

7、中心路口增设一套信号监控。在镇区中心路口建设一组信号灯、一套电子监控、施划一批斑马线,次要路口增设一批警示黄闪灯等安全设施,保障安全,提升形象。

8、集镇区施划一批停车泊位。完善镇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统筹规划一批临时停车泊位,筹划建设专用停车场,规范镇区机动车通行和停放秩序。

(四)强化档案管理,构建源头监管体系。

9、全力实施村村通工程。完善镇村公交车行驶线路,方便村民出行,对接送学生车辆实行专人护乘,动态监控,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执行“专车专用,一人一座”运营标准,按“一车一档、一路一册”要求管理,确保运行安全。

10、道路隐患一档清。建立常态化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实行“一患一档”并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安监部门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加快3.5米水泥路提档升级改造。未列入提档升级道路要规划建设车辆让行拓宽道,增设路肩护坡,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五)强化督导检查、构建考核推进网。

11、明确一支考核队伍。由镇纪委牵头,各职能部门联合成立督导组,定期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12、建立一套考核制度。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各机关单位、村居综合考核,严格实施镇村两级考核。

13、兑现一批考核经费。落实专项考核经费,定期考核奖惩。

四、工作要求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交警中队主抓,派出所参与,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总责,镇政府应与各村签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形成责任分工明确、工作合力强大、监管处置有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秩序整治,严查严整违法。严厉整治无牌无证、超员超速、非法载客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找准重点监控驾驶员、重点路段、重要时段、重点车辆,认真落实“一对一”的监管责任,严格实行“人盯人、人盯车、人盯路”办法,努力形成严管重治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高压态势。

三是定期开展督导,强化工作考核。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坚决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因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安全监管不力和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检查督促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

一、加强领导,落实乡镇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明确乡镇政府是乡村道路的管理主体。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有人管、管得住,健康有序发展。

二、健全机构,规范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队伍

(一)机构设置。按照《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各乡镇政府设立交通管理小组,市安监、交警、交通、农业、市监、城管等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同时,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交通安全劝导点。

(二)工作职能。交通管理小组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在范围内调解处理未伤人轻微交通事故;

2、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责令整改;

3、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逃逸查缉、善后调解处理等工作;

4、维护辖区内乡村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标志、标线;

5、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水上交通的安全检查,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有现实危险的隐患,应及时报告并紧急处置;对其他隐患,应向相关部门提交整改建议报告,督促及时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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