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迟到、早退超过一小时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以旷工1天处理;
4、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均做旷工处理;
5、旷工(旷工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试用员工作辞退处理;正式员工扣50元/天。
6、累计月旷工2天以上,年旷工12天以上者均作自动离职处理,不予结算工资。
第四条、员工由于上班途中可能出现交通工具损坏等原因不能按时上班的,公司充分考虑员工的特殊情况,在当月考勤审核时给予二次免于考核。
第五条、因工作原因不能打卡或错打、漏打的,必须由车间主任填写《考勤签发单》由本人交至人事部备档并核准考勤卡。
第六条、因生产工序上的原因,需提前下班的员工由车间主任填写《考勤签发单》由本人交至人事科备档并核准考勤卡后方可离开。
第七条、员工由于各种原因需要请假的,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申请报车间主任审批;如遇有急病或紧急事故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及时向人事科或车间主任电话请假,并得到批准后一次不得超过一天(一般情况下不接受电话请假),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否则以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公司予以开除处理。
第八条、请假条必须本人填写,请假三天以上需报总经理审批;事假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当天请假7小时或以上的按请假1天计算),当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3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第九条、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由车间主任合理安排员工每月休息二天。
第十条、当月请假累计五天以上的员工,公司有权保留其上个月的工资并延后至员工正常上班天数满请假天数后发放。
第六章解聘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辞职”、“停职”、“辞退”、“开除”四种。
第二条、由于本公司行业特殊性,凡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合同期内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辞职,如遇紧急情况需要本人请假办理的,应提前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离开(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并要附上相关的证明);如员工执意要辞职的,公司将扣除工资的20%作为公司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员工需要辞职的,应提前30天(试用期人员提前3天)(管理人员、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需提前三个月)到人事部填写《辞职申请表》,由人事科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凭人事科发出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如离职者在未经公司批准或工作移交不清情况下,擅自离岗者给公司造成了生产、经营上的损失,公司根据损失程度追究经济赔偿责任;如果这种损失无法准确计算的,则辞职者向公司支付赔偿金最低为相当于辞职者在履行本合同约定岗位(工种)实际获得的月平均工资的一倍计算。(在公司生产任务紧急、生产任务繁忙时员工不得无正当理由提出辞职,否则公司有权不接受辞职。)
第四条、员工因情况紧急不能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的,应及时向车间主任提交《辞职申请表》并提供相关需紧急辞职的证明(如回家车票、生病县级医院证明、直系亲属生病、死亡等相关证明),由人事科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凭人事科发出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如不能提供相关需紧急辞证明的:公司将扣除100元作为公司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因病延长假期超过6个月者;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公司均可作停职处理。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如侦查处分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的员工,公司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1、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的;
2、能力不符合公司需要,调整或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有公司认为可以作辞退或开除的其他情况发生的。
第七条、员工连续旷工三天或超假无任何形式续假手续,以自动离厂处理。
第七章奖罚制度
第一条、奖励
1、有以下行为的员工,公司给予通报表扬并视情况给予20到300元的奖励:
(1)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并能在工作中起到榜样作用的;(2)见义勇为、好人好事等能给公司带来良好形象的;
(3)任劳任怨、能经常超额完成工作的;(4)在评比和考核中被公司评为先进员工的;(5)对本岗位的工作有创新和好建议被公司采纳的;
(6)节俭费用、节省物料从而给公司降低生产成本的;(7)对公司的利益和发展有显著贡献的;
2、员工奖励由车间主任提出,并到人事科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实批准后马上给予奖励;对于公司没发现的奖励行为,员工也可以自己跟公司提出申请。
第二条、处罚
1、有以下行为的,员工公司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看情况处以20到300不等的处罚:(1)上班时消极怠工、闲聊、睡觉、听音乐、串离岗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2)妨碍工作秩序,破坏安全设施、环境卫生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推脱扯皮、不听从上级安排的;(4)浪费、损毁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擅自带公司物品出厂区的;
(5)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车间制度)的;
(6)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7)泄露公司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8)员工有违反前条规定,应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惩处;该主管知情不报者负连带责任而
受惩处。
(9)有公司认定的可以给予处罚的其它行为。
第三条、员工之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实并呈请总经理核定。第四条、其他未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诫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