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3.2景区防汛抢险指挥部应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处置措施,供领导或上级防指机构决策。
4.3.3.3景区防汛抢险指挥部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并迅速开展现场处置与救援工作。
4.3.4注意事项与医疗救护
4.3.4.1景区防汛抢险指挥部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4.3.4.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指挥部视情况做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时,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的安全。参加一线抗洪的人员必须身穿救生衣。
4.3.4.3对转移的游客,由景区防汛抢险指挥部负责牵头做好游客避险安全疏散等保障工作。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政府提供紧急避难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其基本的生活。
4.3.4.4景区医疗室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对受伤人员紧急救护。
4.3.5社会动员与参与
必要时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加抗洪抢险工作,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4.4应急结束
当暴雨预警结束后,防汛抢险指挥部可视情况公布结束应急响应。征用的物资、装备、工具、车辆等24小时内归还,无法归还的应给予适当补偿。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救援现场及其它场所应配备通信工具,主要有对讲机和个人移动手机两种,必要时协调通信部门提供其它联系方式,景区防指协调气象局及时提供雨情,做到信息共享。
5.2抢险物资、车辆运输保障
指挥部下设物质、医疗保障组按照分工,在汛前应备足各类救援装备物资,明确抢险队伍的人数及构成,并明确责任,制定抢险救援物质配备方案。汛前应配足应急运输力量,必须做到人、车随时都能出动,掌握交通运输工具情况,形成快速、高效、顺畅、协调的应急运输系统。
5.3应急经费保障
指挥部成立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经费,经费用财务部门设立专门账户,根据景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需要,统筹安排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专项资金和应急培训、演练所需经费,纳入景区本年度财政预算。
6.善后工作
6.1灾后救助
灾情发生后,xxx防汛指挥部迅速组织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展救灾工作,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水毁修复、重建景区等善后工作,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景区城管、派出所、各中心,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确保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6.2防汛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防汛抢险物资物料的消耗情况,及时进行补充到位。
6.3水毁工程修复
对因洪水造成的水毁工程及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等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灾后重建
当发生灾情后,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来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按高标准重建。
6.5防汛评价
xxx景区防汛抢险指挥部每年对防汛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制定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6.6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景区防汛指挥部给予表彰。对在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附则
7.1预案修订、解释
预案每两年修订一次,并视情做出相应修改。本预案由xxx景区防汛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7.2有关名词解释
(1)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2)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3)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4)暴雨:24小时内降雨量达到50—100毫米。
(5)大暴雨:24小时内降雨量达到100—250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