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I级标准
3.1.1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在我市或周边(台州市范围)地区登陆,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在温州至台州一带沿海地区登陆,12小时内袭击我市。
3.1.2市气象台预报(或水文部门测报)我市24小时平均降雨量200毫米以上或局部降雨量250毫米以上,或过程降雨量250毫米以上,并且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3.2II级标准
3.2.1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在浙东南沿海地区登陆,或强热
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在温州至象山一带沿海地区登陆,24小时内严重影响我市。
3.2.2市气象台预报(或水文部门测报)我市24小时平均降雨量150-200毫米或局部降雨量200-250毫米,或过程降雨量200-250毫米,并且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3.2.3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160毫米以上。
3.3III级标准
3.3.1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在闽中至浙北沿海地区登陆或紧靠浙江沿海北上,在48小时内影响我市。
3.3.2市气象台预报(或水文部门测报)全市24小时平均降雨量100-150毫米或局部降雨量150-200毫米以上,或过程降雨量150-200毫米以上,并且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3.3.3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120-160毫米以上。
3.4IV级标准
3.4.1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在正在发展,预计影响我市。
3.4.2市气象台预报(或水文部门测报)我市有强降雨量,全市24小时平均降雨量50-100毫米或局部降雨量100-150毫米,或过程降雨量150毫米以上。
3.4.3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80-120毫米以上。
4、应急响应
4.1Ⅳ级响应
(1)根据省、市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市防台风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报告进入Ⅳ级响应阶段。密切关注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路径和发展趋势。
(2)及时转发台风消息,督促各项目部做好防台防台风防汛检查,消除在建工地安全隐患。
4.2Ⅲ级响应
(1)根据省、市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市建工局防台风防汛指挥部的指令,由值班人员报告进入Ⅲ级响应阶段。
(2)公司召开防台防台风防汛工作指挥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市防台防台风防汛工作要求,立即部署防台防台风防汛各项工作。
(3)公司防指下设总值班室,成员由办公室、质安部、工会、技术部人员组成。值班员应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将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指示精神送交组长批阅,并将及时下传各项目部。并收集好各部门实时工作情况汇报。
(4)设立后勤保障组。成员由办公室、工会等人员组成。负责准备防台防洪中照明、食品、雨具及必要的设施保障。
(5)组织相关人员对在建工地防台防台风防汛安全开展检查,落实加固预防措施(重点为临时设施、脚手架、深基坑等),消除安全隐患。
(6)组织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有安全隐患临时工棚人员撤离工作,做好其余撤离人员的撤离准备。
4.3Ⅱ级响应
(1)根据省、市气象台预热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市防台风防汛指挥部的指令,由值班人员报告进入II级响应阶段。公司值班室进入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公司领导现场坐阵指挥。
(2)各部门相应安排人员值班,与公司总值班室保持联系。晚上安排中层干部在办公室轮流值班,以便及时将市上级指挥部有关防台防台风防汛精神传达到各项目部、各部门,确保24小时有人接听,随时向指挥部汇报工作情况,并及时处理群众反应的应急事件。
(3)公司防指下设的信息综合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专家组的人员全部到位,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4)在台风洪涝发生前,要按照上级指示和职能要求,按时完成各项防台防台风防汛检查准备工作,并将进展完成情况向公司值班室汇报。
(5)组织施工工地临时工棚人员和物资的撤离工作。督促项目部做好建筑材料、临时设施的`固定工作。
4.4Ⅰ级响应
(1)根据省、市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市建工局防台风防汛指挥部的指令,由值班人员报告进入Ⅰ级响应阶段。
(2)公司各相关人员到位筹备,各类防台防台风防汛预案中所要求的机具、物料到位。指挥部根据市防台风防汛抗灾总指挥部的部署,随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3)发生下列险情时,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当施工现场发生房屋倒塌引起人员伤亡时,指挥部迅速派出抢险救灾组,一方面到现场了解情况,制定解决办法;另一方面从临近项目部抽调人员、施工机械进场清理,减少损失。
②当发生危旧房屋倒塌引起人员伤亡时,根据市防指的命令、建工局防指、公司防指统一协调,组织人员迅速出动,与有关部门一起做好处置工作。
③当发生大型施工机械和脚手架倒塌影响道路畅通和群众安全时,由指挥部立即派人进行清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城市管理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