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即清点现场监理人员,抢救受害员工,必要时及时疏散人员;
(2)立即将灾情上报甲方、当地主管部门及公司本部;
(3)对受伤者立即送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4)督促施工单位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实施抢险救灾,并防控可能发生的二次灾害;
(5)对灾害引发的传染性疾病及时上报卫生部门,实施封闭管理,就地隔离,杜绝人员出入,待卫生部门提出分类处置方案后,按卫生部门意见实施;
(6)对传染病发病人员或疑似病例,必须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尽快送当地传染病医院治疗。对非传染性疾病发病人员,应实施快速报治:
(7)对食物中毒等病例,应立即送医院就治,应向卫生部门送检食物留样品,对未发病的就餐人员要进行监控和摸底,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的救治;
(8)在台风、暴雨来临之前必须将台风气象信息和政府的防台风要求通知到全体管理人员及工人,并在台风、暴雨来临之前开展有针对性的防风检查,并将这一工作制度化;
(9)重点加强对基坑(高边坡)、大型机械设备、脚手架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可能出现安全问题的施工现场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撤离人员并报告上级部门;
(10)遇暴雨、6级以上强风等灾害性天气,禁止高处作业、露天作业和机械设备作业,确保施工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
五、报告检查制度
(1)进驻施工现场后,项目经理要检查和督促灾害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和器材的落实。
(3)发生汛灾、洪灾或台风灾害时,项目经理要及时向公司本部报告灾情与进展、施工人员状况和已/拟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
(4)发生“汛灾、洪灾或台风灾害”后,项目经理必须经常检查和督促监理人员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必要时及时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建筑工地防台风应急预案方案篇3
为提高防御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展开紧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市建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全市建筑施工现场范围内发生大风、雨、雪等灾害天气的预警应急处置。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全市的建筑施工现场防风暴潮等灾害天气的预警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市内四区的防风暴潮等灾害天气的预警应急指挥协调工作,成立预警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预警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并成立相应的机构。各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应成立预警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并组织应急抢险队伍。
三、预警等级
根据市灾害天气预警等级,结合建筑施工现场具体情况,预警分为四个等级: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1、蓝色预警:大风(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雷雨大风(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并伴有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伴有雷电,且可能持续)
2、黄色预警:天气情况为暴雨、中雪、8-10级大风天气。
3、橙色预警:天气情况为暴雨、大雪、10-12级大风天气。
4、红色预警:天气情况为大暴雨、风暴潮、暴雪、12级以上大风和其它重大灾害天气。
四、预警应急预案的启动
当市气象局发布以上预警等级预报后,青岛市建管局将及时通过信息群发系统、建管信息网等方式向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发布预警应急等级信息,预警应急单位应立即启动预案。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各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应24小时在现场值班。
(一)蓝色预警
1、各施工企业负责人通知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会同项目总监对深基坑、脚手架、大模板、临时用电、临建设施、现场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各自做好检查记录,企业负责人带领安全、设备、质量等部门的负责人,对各工程项目进行巡回检查,并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2、各施工企业、各项目部应对深基坑及时观测,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对深基坑进行监测,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供监测记录,并存档备查。
3、各施工企业、各项目部应立即停止起重机械作业,全面检查塔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和吊篮的安全装置、避雷装置,并做好检查记录。
4、在市气象局发布天气预警后,所有施工现场要全部停止室外施工作业(抢险工程除外)。
(二)黄色预警
1、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即通知专家组,各应急预案抢险救灾责任单位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
2、各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应立即组织对本工程抢险救灾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抢险人员、物资、器材、设备等。
3、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应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核查工程重点部位的安全状况,并安排专人定时对重点部位、设备、临建等设施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和观测,并做好记录。
在做好蓝色预警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深基坑工程周边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各工程项目应增加对深基坑侧壁支护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道路的监测和巡视的频次。第三方监测的频次每日不少于两次,必要时每3小时1次。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大雪天气要及时清除基坑周边的积雪,防止基坑侧壁承载力过大造成塌方。市勘察设计协会、各区市审图办应组织专家对深基坑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应提出应急加固意见,并指导施工企业进行加固。
(2)应对起重机械基础进行详细的检查,保持基础排水畅通。起重机械必须按照应急加固措施进行加固,塔机应按照《塔式起重机应急加固措施》的要求进行加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的吊笼应降至最底层,吊篮应落到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