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文博单位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各文博单位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物资放在交通便利、储运安全的区域。
(三)人员保障
各文博单位应组建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急队伍,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各级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宣传、培训保障
加强各文博单位突发事件预案的普及工作,公布应急指挥部和接警电话,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常识,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积极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队伍进行培训,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应急体系协同配合和快速反应能力。
十、附则
本预案由市文物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文博单位各类应急预案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理文物安全中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避免与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危害和影响,建立起信息畅通、反应快速、高效运转、指挥有力、职责明确、临事不乱的应急机制,制定本预案。
(二)文物安全突发事件
本预案所称文物突发事件,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突发性的危及文物安全和文物保护工作秩序的事件,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火灾、建筑物坍塌、文物被盗挖、盗窃等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荆州区辖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文物管理所等文物收藏单位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预防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始终放在各项工作首位。
(1)各级领导要把文物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教育全体职工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
(2)文物部门和文物收藏单位要切实抓好文物安全检查工作,加大管理力度,层层明确和落实责任。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对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3)加强文物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保卫机构和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做到制度健全,责任到位。加大对馆藏文物安防、消防设施配备的投入。
2、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文物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
3、属地负责:处置文物突发事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区文物安全应急指挥部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文物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总责,并指导协调全区文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快速反应:文物主管部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文物管理所等单位要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预案,在区文物安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采取果断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减少危害与损失。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文物安全应急工作指挥部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责
1、区文物安全应急工作指挥部职责
(1)根据文物安全形势,判断文物安全应急状态,提出启动或终止实施应急措施,并组织实施。
(2)督导各责任单位开展文物安全应急工作。
(3)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报告事态发展变化情况。
(4)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