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评选流程
1、每月5日前各部门主管、经理完成部门内“月度优秀员工评选”,并填写《优秀员工评价表》报人事行政部。
2、每月10日前人事行政部完成月度优秀员工评选及《优秀员工评价表》的分析,并将优秀员工照片及业绩简介张贴于公告栏内。
3、每年3月份、6月份、9月份的5日前各部门主管、经理完成部门内“季度优秀员工评选”,并填写《优秀员工评价表》报人事行政部,季度优秀员工必须在月度优秀员工的基础上评选。
4、每年3月份、6月份、9月份的10日前人事行政部完成季度度优秀员工评选及《优秀员工评价表》的分析,并将优秀员工照片及业绩简介张贴于公告栏内。
5、每年12月5日前各部门主管、经理完成部门内“年度优秀员工评选”,并填写《优秀员工评价表》报人事行政部。
6、每年12月10日前各部门主管、经理完成部门内“年度优秀员工评选”,并填写《优秀员工评价表》报人事行政部,年度优秀员工必须在季度度优秀员工的基础上评选。
八、优秀员工奖励标准
1、当选月度优秀员工由公司颁发月度奖金100元(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2、当选季度度优秀员工由公司颁发月度奖金200元(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3、当选年度优秀员工由公司颁发月度奖金500元(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公司月度优秀员工评选方案3
为全面了解、评价公司员工的工作成绩,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激励表现优秀的员工,提升公司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障公司月度优秀员工评选工作的有效落实,特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月度优秀员工评选表彰工作。
组长:董事长
成员:公司各单位(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公司月度优秀员工评选表彰的各项工作。
二、评比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民主评选、突出贡献、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面向一线,重点放在基层一线员工。
2.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征求广大员工意见,高标准、真评选,各单位推荐的先进个人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为衡量标准,宁缺毋滥。
三、评比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全体在册职工(试用期内员工除外)。
四、评选名额
月度优秀员工1名(符合评选条件的,名额不限)。
五、评选条件及要求
(一)参加评选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社会公德,遵守公司各项劳动纪律,无旷工、迟到、早退等现象,无参与赌博等违法乱纪活动行为。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整体安排,能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较大的工作失误。
3.完全胜任本职工作,能较好完成工作任务。
4.热爱公司,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
(二)参加评选标准要求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均可参与评比,经综合评价后择优确定人选(《月度优秀员工评选标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采用“一票通过”:
1.工作业绩突出,树立公司标杆,足可为公司其他员工楷模者;
2.见义勇为使国家、社会、公司免受或减少经济损失5万元及以上者;
3.敢于创新,勇于探索,其做法或革新成果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推广或通报表彰者;
4.在安全生产、市场营销、规范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者;
5.为公司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产生经济效益5万元及以上者;
6.维护公司声誉和利益,为公司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5万元及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