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科室:中教科
(二)以学校强制或以家委会名义变相强制乱收费问题。治理重点是平板电脑收费和商业保险收费
一是平板电脑乱收费问题治理重点:移动学习终端管理制度未建立或不落实;将移动学习终端应用作为分班、评价的前置条件;移动学习终端项目可行性论证不够充分,采购程序违反规定;学校强制或以家委会名义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或收取使用费;推移动学习终端过程中,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与移动学习终端供应商存在利益输送问题;对家长的投诉反映,受理处置不及时、不到位,甚至产生负面舆情。
时间范围:20xx年xx月x日以来的收费行为,可根据实际情况往前追溯。
学校范围: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责任科室:电化教育与教育装备中心。
二是商业保险乱收费治理重点:存在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主动或由学校及家委会协助进校设点推销,违背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商业保险、学校代收或以家委会名义收取商业保险保费等违规推销问题;存在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假借佣金、捐赠费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向教师个人、学校、教育部门、教育基金会或其他指定的有关单位、个人支付财物等利益输送问题。
时间范围:20xx年xx月xx日以来的收费行为,可根据实际情况往前追溯。
学段范围: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责任科室:电化教育与教育装备中心。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乱收费问题
治理重点:违反“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费标准调整时间间隔少于2年;存在跨学期预收学费问题;未在收费场所以公示栏、公告牌等形式和在门户网站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问题,收费标准调整不公示调价理由及依据,不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问题,不公布对贫困学生有关学费减免政策或其他补助办法的问题。
时间范围:20xx年xx月xx日以来的收费行为,可根据实际情况往前追溯。
责任科室:建财科、义教科。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xx月中下旬)。市教育局及各学区组建工作专班开展调研,结合近年投诉举报和查处情况细化完善治理方案;印发专项治理文件,制作自查表格,建立挂帐销号制度;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阶段(xx月下旬至xx月上旬)。各学区、各学校(幼儿园)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要求上报自查反馈表。
(三)重点检查阶段(xx月中旬至xx月)。一是xx月上旬至xx月下旬各学区根据全市学校自查情况,结合近年来投诉举报和案件查处情况确定调研检查单位,对辖区内教育收费单位开展抽查。二是xx月上旬至xx月下旬xx市教育局将联合市监、发改等部门,采取电话抽查、实地核查、重点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照治理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四)总结提升阶段(xx月至xx月)。梳理分析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尤其要总结分析新形势下教育收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现行教育收费政策;通过本次治理对现行教育收费政策进行效果评估,推动收费政策更趋完善合理,切实铲除因政策不清、界限不明导致的违规收费问题灰色地带。通过情况通报、新闻发布等形式,及时公开治理进展和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市教育局组建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由教育局局长xxx任组长,市教育局副局长xxx、xxx、xxx任副组长,专班成员由教育局建财科、中教科、电化教育与教育装备中心、义教科等科室相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主要负责督查检查、汇总分析治理问题,研究出台规范管理意见、起草文件制度等。
(二)狠抓落实。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先原则,强化行政指导和宣传引导。通过xx教育发布、报纸、学校宣传栏等宣传好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大力总结和宣扬专项治理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市教育局设立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投诉咨询渠道,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根据治理工作进程,督促全市学校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自查自纠、整改清零等工作。
(三)严肃问责。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绝不手软,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乱收费问题要直查快办、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顶风作案、纠而复生、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要严惩不贷、公开通报,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对民办学校违规乱收费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扣减招生计划、财政扶持资金等,直至撤销、吊销办学许可证。将教育乱收费情况纳入对学校的年度考核、清廉学校认定等评价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机制,确保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有序。
学校落实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及措施范文8
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宣传培训、全面摸排、扎实整改、规范提高等有力举措,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政策宣传,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持续巩固教育乱收费治理成果,促进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发展。
二、专项整顿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一)整顿范围
全校各处级单位。
(二)整顿内容
重点围绕近期发现和群众反映较多的一些突出性、倾向性、有代表性的教育乱收费问题,对照检查是否严格落实以下教育收费管理要求:
1、严禁擅立项目收费(如:校企合作费、技能培养费、考级考证费等);
2、严禁超标准收费;
3、严禁跨学年收费;
4、严禁搭车收费、转嫁收费和各种形式的摊派;
5、严禁擅自变更收费主体;
6、严禁违规质押、出租、出借学费收费权;
7、严禁混用票据、使用非法票据或只收费不开票;
8、其他(如: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代收费不遵循自愿原则、代收费未及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