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餐饮服务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预防和降低风险的防控措施,监督、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加大对餐饮具消毒,尤其是集中消毒餐饮具监督抽验频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完善措施,确保餐饮具消毒效果。继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和评价,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
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保管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食用油脂管理制度。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超越使用范围和标准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厉查处餐饮服务环节使用“地沟油”的违法案件。
五、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普及公众食品安全常识。
一是大力开展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有计划地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相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今后,所有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都要接受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率达100%。二是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平台,及时宣传报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大力宣传普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制度和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普及公众食品安全常识。三是定期公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宣传教育培训,普及公众食品安全知识,全面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促进公众树立健康饮食理念,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责任意识,促进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六、创建示范工程,强化重大保障。
认真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学校、示范店(点)等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引领和辐射作用。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坚持堵疏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各项保障制度,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重点时段、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确保我县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七、健全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处置。
研究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全面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率达到100%。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应急处置方案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餐饮食品安全活动方案4
为做好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重大活动主办单位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严格把好食品安全关,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重大活动期间的饮食安全。
二、工作任务
负责对重大活动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和状况评估,防止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等事件的发生;负责依法查处违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组织机构
成立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由xx负责日常事务,具体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四、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方式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分为全程监督和重点监督两种方式。领导小组依据重大活动具体内容,确定实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的方式。
五、工作程序
1、按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要求,进行全面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做好相关记录。
2、重大活动前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评估。
(1)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a.具备与重大活动供餐人数、规模相适应的接待服务能力;
b.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检查证明,健康档案记录完备;
c.食品及原料供应渠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相关证件资料完备;
d.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重大活动情况提出的其他条件。
(2).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向重大活动主办单位通报;对于存在问题特别严重、不予整改的或者整改后仍难以保障食品安全的,建议主办单位取消其接待资格,并依法查处。
(3).对接待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包括食品安全管理资料审查和现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接待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管理人员情况;
b.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布局设置、食品安全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c.食品生产加工制作过程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
d.直接入口食品及食品工具、用具、容器食品安全和卫生情况;
e.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对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及健康状况;
f.接待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监督意见;
g.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重大活动情况规定的其他内容。
3、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由2名或2名以上监督员对餐饮食品加工烹调过程、二次供水等实行全程或重点监督。监督员应对重大活动期间餐饮食谱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做到未经过热加工的凉菜不用、不能当餐加工当餐供应的食品不用、易污染的食品不用,每餐必须按已审查食谱进行复核。对所有原料、成品、半成品逐一检查“三证”(企业营业执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出厂检验合格证),畜禽、肉类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证明,做到货证相符,不得供应禁止生产经营和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对接待单位提供食谱以外的食品实行禁用,并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局领导报告。
4、监督员要认真做好餐饮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环节和危险因素的监督,要重点检查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增加现场监督频次,对采购的重点原料、食品和饮用水进行采样检测,及时发现加工制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控制纠正措施。对监督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主办单位反馈,主办单位应立即改进。
5、重大活动期间监督员要督促接待单位做好食品留样工作,所有主副食品均应留样,数量不少于100g,并留置于冷X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应详细了解每道菜肴制作原料、制作过程(工艺)、制作时间、制作责任人、制作地点、暂存位置、出菜时间、供餐方式,并实施监督;应及时了解参加重大活动人员的身体状况,对疑似食物中毒等重大问题,应立即向主办单位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的调查及控制措施。
六、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