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医疗救援的医护人员要以最快速度赶赴灾区,开展现场医疗急救、检伤分类、伤病员转运和院内救治等工作,在群众临时安置点、交通站点、抢险工地等人群聚集的地点设立临时医疗点,组织医疗队开展巡回医疗服务,确保伤病员和抢险工作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三)完善信息报告系统,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实行防汛工作卫生应急信息日报制度,经所属区域内的灾情、伤情、病情、疫情、灾害相关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卫生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和卫生系统因灾损失情况等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相关信息。
(四)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实行灾害相关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五)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
根据受灾地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及时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性服药和应急接种工作。
(六)卫生知识宣传和风险沟通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传播媒介,与宣传部门密切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救、互救及卫生防病科普知识宣传。向媒体和公众做好洪汛风险沟通工作。
(七)环境卫生处理
指导灾区及时清除和处理垃圾、粪便,指导做好人人畜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对住房、公共场所和安置点及时采取消毒、杀虫和灭鼠等卫生措施。根据工作需要,在灾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八)自救与防护
受灾后我院迅速开展自救工作,尽快恢复医疗卫生服务功能。救灾人员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保障自身安全。
(九)响应终止
灾情稳定,经启动响应的部门组织评估,确定应急阶段医疗救治工作结束,已经进入恢复重建阶段,可以做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