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5、分级响应程序
5.1防备警惕阶段
注意搜集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最新情况,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须连续作业的工序在台风影响期间施工。
5.2Ⅳ级响应措施
项目部根据附件1的《隐患排查要点》检查各分部分项的安全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的整改。
5.3Ⅲ级响应措施
项目部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根据附件2的《防台风措施要点》对基坑、外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设施等进行加固。
5.4Ⅱ级响应措施
工地适时停工。准备好应急物质和应急食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应全部切断;外脚手架的安全网根据主体结构情况给于拆除;塔吊根据周围环境给予降节或使吊臂处于自由旋转的状态,吊钩收到最高位置。
所有在砖砌临建宿舍,临近海边、基坑、砖砌围挡墙及广告牌的临建宿舍,在以塔机高度为半径的地面范围内的临建设施内的人员全部撤到安全位置。
5.5Ⅰ级响应措施
项目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所有人员应尽可能呆在防风安全的地方,项目部做好随时做好突发事故应急行动的准备;
6、应急结束
当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即台风对施工现场威胁已停止,或台风已转方向不在项目所在区域范围登陆,按原批准应急启动的权限,项目经理可视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项目部对已经破坏的外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临时设施进行修复。组织施工、技术、安全等人员对施工现场全面排查,施工现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
7.保障措施
7.1应急队伍保障
各项目部根据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组建包括外脚手架、建筑起重设备、木工、泥水等应急救援班组,定期组织进行应急救援的技能培训。
7.2应急物资设备保障
项目部根据项目的规模配备适量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急照明、应急车辆、应急设备设施及应急药品。项目指定专人定期对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7.3应急经费保障
项目设专项经费,用于防洪防台风所需的应急物资储备、灾后处理、灾后恢复工作经费和应急人员的补助等。
7.4避灾场所保障
项目部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准备好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台风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工人避险安置。
8.培训与演练
8.1培训
项目部定期对所有员工进行应急知识的培训。新员工入司时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应急知识(主要包括应急程序、注意事项、逃生路线、集合地点等)的培训;项目部的应急救援人员要进行专门应急救援培训(包括紧急情况判断、应急救援技术、现场处置措施等)。
8.2演练
项目部应定期组织演练,使应急人员更清晰地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提高协同作战的能力,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迅速地开展。并对演练的效果进行分析评估,及时解决演练中暴露的问题。
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排水
1、根据施工总平面图、规划和设计排水方案及设施,利用自然地形确定排水方向,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
2、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沟。
3、若施工现场临近高地,应在高地的边缘(现场上侧)挖好截水沟,防止洪水冲入现场。
4、汛期前做好傍山施工现场边缘的危石处理,防止滑坡、塌方威胁工地。
5、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疏浚排水系统,确保施工现场排水畅通。
边坡基坑支护
1、清除沟边多余弃土,减轻坡顶压力。
2、对坑、槽、沟边坡和固壁支撑结构进行检查,并派专人对深基坑进行测量,观察边坡情况,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支撑结构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立即采取措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