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现灾害征兆后,抓紧做好应对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防汛指挥组加强值班,信息宣传组负责做好信息联络工作,确保与县、镇防汛指挥部信息畅通。应急物资筹措及供给组配置必需的救灾物品。全体教师做好抢险准备工作。
2.接险情预报后,指挥组立即转入24小时值班状况,值班领导、值班员、保证24小时在位,全体教师随时待命。
(二)灾害发生时的工作
1、灾害发生后,全体教师立即进入受灾现场,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并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做好人员转移和财产保护工作。如有学生上课的情况下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并将师生有秩序地组织转移至安全场所,避免造成堵塞通道、推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2、每1小时向镇指挥组上报汛情及工作动态,必要时向所在地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收集各方面的信息上报镇、县防汛指挥部,必要向县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3、妥善安置受灾师生、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证食品、饮水供应,确保校内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自身条件,开放学校教室、礼堂等校舍,安置当地受灾居民。
(三)灾情稳定后的工作
1、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
2、立即开展查灾核损工作,进行紧急救助工作。
3、切实做好受灾校舍建设工作。做好受灾校舍统计、核定,并建立受灾校舍和恢复修建台帐;确定修建对象,配合政府制定受灾校舍恢复建设。
4、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责任追究
为保障防汛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因指挥不当、消极应付和拒不执行防汛调度、命令造成重大防汛事故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