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校务公开情况。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是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取是否符合规定。
11.治理乱收费情况。治理择校乱收费、补课乱收费、幼儿园乱收费等有关规定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乱办学、乱办班和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2.特殊群体学生入学和关爱情况。随迁子女就学是否落实到位,三残儿童随班就读能否保证,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是否受到关注,贫困家庭子女是否顺利入学等。
(四)教师队伍建设
13.特岗教师、选招教师、支教教师是否按时到岗、考勤记录情况。是否存在教师离岗、外出兼职等情况,用于教师考勤的脸谱识别系统是否正式启用。
(五)校园安全管理
14.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对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是否加强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的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是否有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是否对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等苗头性问题进行排查化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园暴力、校园欺凌行为。
15.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是否消除所有D级危房。
16.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制定地震、火灾、食物中毒、拥挤踩踏等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组织演练。
17.校园周边防控情况。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是否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18.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19.安全教育开展情况。是否将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内容之中;是否定期开设安全教育课;是否突出安全教育重点,加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应对自然灾害、防范校园伤害等方面教育;是否通过多种方式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承担学生脱离学校管理后的监护责任;是否按照要求做好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和回执回收保管工作。
(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
20.办学条件改善情况。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检工作准备情况及进度安排,存在的问题(差距),资料建设,功能室使用,环境布置,迎检氛围等。
(七)教育项目(学前教育、改薄、校舍维修、教师周转房、教学装备)建设情况
21.项目建设进度及项目安全管理情况。完成年度任务的困难、改进措施及建议;下一年度项目立项预先申报情况。
(八)营养餐改造计划落实情况
22.设备使用是否正常,学生就餐能否及时保障,操作环节是否规范,食堂(伙房)或供餐地点的环境卫生是否达标等。
(九)校园师生保险落实情况
23.校方责任险和食品卫生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否100%参保。
(十)开学常规工作落实情况
24.开学氛围和校园环境情况。各项计划制订情况,教师备课及作业批改情况,本期学额巩固情况;本学期教学管理、教研活动安排情况。
(十一)其他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或反映的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23年9月1日开始至2023年9月15日结束。检查组要对各校的开学工作安排情况尤其是迎检工作、教育扶贫、营养餐改造计划做全面详实的了解,并认真填写所附表格内容。每组确定专人准备书面检查小结,连同所附表格于2023年9月15日下班前交基教股。交通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