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现场救援保障
矿山排水设备发电机组由设备科准备,矿总工程xxx统筹安排,发生重大洪水灾害时,随时调用。
6.1.2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包括矿山救护队,本矿辅助人员。
6.1.3道路交通保障
当矿区公路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中断时,由矿组织矿用铲车抢修。
6.1.4经费保障
煤矿必须在安全费用中安排专门的山洪灾害防御应急工作专项资金,在发生重大洪水灾害时,煤矿防洪应急指挥部应积极协调各部门争取专项防洪救灾资金用于煤矿抗灾救灾启动资金。
6.2宣传、培训与演习
6.2.1公众信息交流
本预案审定后,通过本矿的班前会、安全培训会大力宣传,倡导自救、互救等基本常识。
6.2.2培训
煤矿企业,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进行必要的常规培训。
6.2.3演习
每年进行一次煤矿防洪紧急救援演习,由煤矿防洪指挥部组织实施。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应根据煤矿发展状况煤炭产业发展情况的变化予以适时的更新。。
7.2奖励与责任
7.2.1奖励
矿对在抗洪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与个人予以奖励,由煤矿防洪指挥部申报。在影响全矿的洪水灾害应急处置及救灾工作完成后,经矿领导批准,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有功人员。
(1)对在防洪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抗洪救灾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7.2.2责任追究
在洪水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部门领导给予行政处分。
(1)不按本预案规定和xxx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要求实施洪水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的。
(2)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灾情,或虚报、瞒报、假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
(3)拒不执行命令指挥的,违抗指挥部命令拒不提供援助的。
(4)阻挠抢险人员调用物资和资金的。
(5)贪污、挪用抢险物资和资金的。
(6)有特定责任的工作人员,不坚守岗位,临阵脱逃和玩忽职守的。
(7)对洪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造成其他危害的。
7.3制订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煤矿防洪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7.4预案实施和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煤矿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2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政策,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后能有组织、有领导、有步骤、迅速有效地抢救灾害事故,以最大限度地缩小事故面,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及时恢复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国阳一矿于x年7月18日进行矿井防洪演练工作。
矿领导高度重视此次防洪演练工作,准备充分、组织有力、演练具有针对性、达到了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