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当罪犯已使用暴力,对我方财产和员工生命进行侵害时:
1、拉响内部报警,大声叫喊,向附近群众及联防点求救。
2、指定人员进行报警,提供出事地点、时间、罪犯人数、体貌特征(口音、服装、头发、身高等)使用的凶器、逃跑的方向等。
3、坐班主任负责向支行领导或保卫部门报案。
4、由男性工作人员封闭库房、控制大门及营业场边后门。
(1)违章用电及用电不慎,如乱拉临时线;使用电炉、电热台板、电吹风等电热设备后,没有切断电源,烤着可燃物;
(2)照明灯具烤着可燃物;
(3)带电维护电气设备、线路产生电火花引燃物;
(4)电气设备安装不当,长期带故障或过载运行,使绝缘损坏,短路起火;
(5)防雷、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要求或维护不够,遭雷击或烟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4、毗邻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或仓库等发生火灾后殃及银行。
5、邻近单位居民起火,应迅速派人观察火势、风向,如判断有可能蔓延波及银行,应立即采取措施。
6、蓄意放火。
犯罪嫌疑人出于种种原因,纵火销毁证据等。
(三)灭火材料
1、“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类):适用于扑灭电器、电脑、精密仪器、金库、帐证库等火灾。
2、水:可用于扑灭任何建筑物和一般物质的起火。
但水不能扑灭带电设备的火灾(必须切断电源后再灭火),更不能扑灭比水轻的汽油、食油等火灾(应用湿衣被盖火源)。
(四)预防
1、库房专人管理,不兼设宿舍或休息室,不准无关人员进入。
2、除电灯、风扇等外应封闭其他电源。
3、库内严禁吸烟并设置禁烟标志。
4、不用明火,停电也不许用蜡烛。
5、物品要整套整把存放,地面上不许有散乱帐页、包装纸、绳等杂物。
6、设计、安装、管理好电气设备,电器线路应全部采用铜芯线,外加金属保护套;不准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电烘箱等,不准用可燃物作灯罩,严禁超负荷用电。
(五)预案
第一,当火势尚小时,估计能够控制火源:
1、首先切断总电源,并报“119”(明确总闸刀、分闸刀所处位置)。
2、立即取灭火器灭火。
3、其他人员用水浇,也可用湿扫帚、拖把、衣服等扑灭火源。
第二,当火势较大时:
1、单位负责人立即向支行领导或保卫部门报告。
2、持灭火器人员继续全力灭火的同时,组织其他人员抢救财产。
(1)首先保护好帐册的安全。
会计负责抢帐册;
(2)火场由外勤负责警戒(带有防卫武器)不让周围群众无序进入营业场所抢帐册、现金等财产;
(3)抢救出的现金、帐册、贵重物品等由出纳员持武器保护,防止不法分子乘机打劫,金库内现金不必抢出。
第三,当火势猛列无法扑救时,应放弃灭火,设法逃生。
总指挥应组织疏散人员:
1、如果所处楼层已着火,楼梯尚未封死,火势不十分猛烈时,可以披上浸湿的衣被,快速冲下楼台,从走道里逃出,要弓着腰,紧贴墙壁,头部尽可能贴近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