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做好地震灾害的记录及上报工作。
3、雪灾、水灾、泥石流、寒潮等其他自然灾害
(1)当灾害发生时,养老机构应统一指挥工作人员,迅速地将全体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
(2)养老机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受灾人员情况、所处环境,并报告养老机构的紧急联络人和安全责任人。同时启动应急响应,工作人员在统一领导下开展自救工作。
(3)护理员在对老人护理的同时,做好安抚工作,防止老人情绪失控。如有紧急情况发生,及时与主管部门联系。
(4)养老机构加强与外界沟通,了解救助渠道。
(5)留意媒体有关救助的消息,以便老年人及员工了解灾害的进展情况及自我防范意识。
(6)做好灾害的记录及上报工作。
七、物资储备
略
养老机构汛期应急预案4
为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敬老院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敬老院安全管理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实施各项应对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敬老院安全风险,有效保障敬老院院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敬老院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组织体系
1、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县民政局成立保靖县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由民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有县民政局业务股室负责人、各乡(镇)民政助理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各乡(镇)民政助理负责本辖区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
2、乡(镇)敬老院安全小组
设立安全小组,由敬老院工作人员和院民代表5名组成,由乡(镇)敬老院长担任组长,建立安全员责任制,负责对敬老院设施、设备及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报修。安全小组受院务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同时负责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报告敬老院安全工作相关事项。
三、类别划分
敬老院安全紧急情况,主要包括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敬老院正常生活秩序的事故、事件和灾害。
(一)事故:主要有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院舍倒塌事故及其他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二)事件:主要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群体的事件、影响重大的社会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害敬老院正常生活秩序、破坏敬老院稳定的突发性事件。
(三)灾害:主要有暴雨、洪水、台风、雷击、地质性灾害、破坏性地震、火灾等。
四、应急措施
(一)食物中毒应急措施
1、发现院民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第一时间送乡(镇)卫生院进行初诊,根据卫生院意见,及时送县级医院进行处理。
2、其次,迅速向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封存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院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院民,做好人员统计等相关信息收集,并注意他们的身体状况。
5、及时通知亲属并做好亲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疾病诊治,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二)交通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并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2、迅速报告县(市)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
3、保护好事故现场和相关车辆及人员,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4、及时通知伤(亡)者亲属。
5、积极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
(三)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第一时间迅速拨打“119”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