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养老机构建立紧急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工作责任分工。台风郭靖期间由院内主要负责人进行值守,加强工作人员轮班调度,确保应急力量充足。
(8)当台风及雷雨发生时,如发生故障或事故,立即通知后勤主管或行政总值班进行处理并且通知院长;
(9)根据台风、雷雨的影响程度可以向领导上报请求启动停电,或启动停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0)台风过后院内主管根据实际的受灾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院长及上级领导。
2、地震
(1)当发生地震时,养老机构应统一指挥工作人员,迅速有序地将全体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
(2)如有可能,在撤离时应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次生灾害。
(3)来不及撤离的人员,应躲入结实的台子、桌子或凳子下面,臀部及下弯的背部抵住内墙或门框。应远离玻璃、日光灯、文件柜或其他可能坠落、倾斜的物件。地震发生后,除非常有必要或有适当的机会,未撤离的人员应保持在原地,等待救援,不要擅自行动。
(4)帮助受伤人员检查伤势,并寻求医生的救助,不要移动重伤人员。
(5)应急救援完毕后,工作人员应下达撤离指示,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6)做好地震灾害的记录及上报工作。
3、雪灾、水灾、泥石流、寒潮等其他自然灾害
(1)当灾害发生时,养老机构应统一指挥工作人员,迅速地将全体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
(2)养老机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受灾人员情况、所处环境,并报告养老机构的紧急联络人和安全责任人。同时启动应急响应,工作人员在统一领导下开展自救工作。
(3)护理员在对老人护理的同时,做好安抚工作,防止老人情绪失控。如有紧急情况发生,及时与主管部门联系。
(4)养老机构加强与外界沟通,了解救助渠道。
(5)留意媒体有关救助的消息,以便老年人及员工了解灾害的进展情况及自我防范意识。
(6)做好灾害的记录及上报工作。
七、物资储备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