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经由公司人力资源主管及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最终确定人员录用情况。
第六章 入司手续办理
第十七条 招聘资格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反馈用人单位录用审批情况,并通知录用员工办理入司手续。
第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发放录用通知,录用通知应包含:试用时间、试用岗位、员工入司须知。通知录用人员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章 试用期考核
第十九条 对录用人员必须经过试用期试用,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转为正式员工。 第二十条 试用期间由用人单位指定导师根据公司制定的《新员工导师制管理办法》对新员工进行培养、考核,人力资源部负责督促此项工作的落实。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填写员工试用期考核表并提供转正意见。
第二十二条 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需提前5个工作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以便办理相关辞退手续。
第二十三条 对表现优秀并有突出业绩的人员,可提前转正。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按照管理达标标准检查。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的解释和修改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具体执行程序请参照《xx公司招聘管理流程》。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招聘管理制度篇五
一、总则
我们依靠自己的宗旨、文化、成就与机会,以及政策和待遇,吸引和招揽优秀人才。在招聘和录用中,注重人的素质、潜能、品格、学历和经验。聘用员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在人才使用、培养与发展上,提供客观且对等的承诺。
二、招聘计划的制定
1、用人部门应根据需要提前一个月向综合部提交《人员需求申报表》(附表1),由综合部审核其是否超出人员编制。
1.1在编制范围内,如有职务空缺,则由综合部按照《人员需求申报表》制定招聘计划,由总经理批准;
1.2招聘计划的内容分为以下三部分:
1.2.1招聘标准:确定受聘者的各项条件,如年龄、性别、学历、工作技能、文秘资源网及其他方面的要求等;
1.2.2招聘人数:制定招聘人数时,应在充分考虑到原职工潜力的情况下,合理确定,严禁出现超编人员;
1.2.3招聘方式:包括招聘方向、途径、方法、程序等;
三、招聘实施
1、根据招聘计划,综合部将根据所需人员层次的不同选择招聘方式和渠道,具体方式如下:
1.1新闻媒介(网络、报刊、电视)发布招聘信息;
1.2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的人才市场招聘;
1.3直接到各高校招聘;
2、人力资源处对所有应聘人员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及初步筛选,及时反馈给各用人部门。各用人部门根据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人选,由综合部通知初选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3、招聘员工根据不同的应聘岗位常用的考核方法有面试、笔试等。
4、主管级及以上应聘人员面试时由总经理、用人部门主管等人参与面试,对应聘者进行直接考核。主管级以下应聘人员由各部门主管、综合部及相关用人部门负责人共同面试。
5、面试考核流程
5.1由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表2),面试时应聘者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各种技能证书的原始证件;
5.2根据需要进行面试、笔试等;
5.3面试过程中,面试人员应作到以下几点:
5.3.1面试人员需要给人一种好感,能够很快地与应职者交流意见;
5.3.2要了解自己所要获知的答案及知识点;
5.3.3尽量避免考查有争议的问题;
5.3.4要尊重对方的人格;
5.4面试人员分别填写《复试意见反馈表》(附表3),待面试结束后,交综合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