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设在市公路管理处,成员由公路处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我局管养公路抢险畅通工作的日常事务。
2.工作职责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负责、迅速排险、及时修复、灾后自查”原则,扎实开展公路防汛救灾抢险畅通工作。具体职责是:
(1)制定和完善所管养公路防汛救灾抢险畅通工作应急预案,督促各级交通部门参照本预案制定公路防汛救灾抢险畅通工作应急预案。
(2)做好汛前检查工作。建立雨季公路巡查制,对本辖区内临江、沿河、傍山的可能发生水毁的管养公路进行全面的排险检查,特别要对危桥、漫水桥和过水路面进行重点排险检查。同时,做好防汛物资、设备和机具的储备工作,全力做好防灾救灾准备工作。
(3)做好公路抢修工作。发生水毁造成公路交通中断或局部中断时,立即组织实施抢通工程,及时修复被毁公路。无法抢通的要修筑便道、架设便桥,及时通告过往车辆绕行方案,并将灾情按有关规定报上一级机构。
(4)做好灾后自检工作。对灾情发生地及辖区内重要公路、发生灾情的公路进行灾后自检,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5)建立24小时值班制,做好水毁信息上报工作。
应成立全市公路防汛救灾抢险畅通工作机构,负责全市所管养公路防汛救灾抢险畅通工作。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也要相应成立本级公路抢险畅通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所管养公路的防汛救灾抢险畅通工作。
(二)运输救援保障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1.组成人员
主任:
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办公室成员从和人员抽调,具体负责全市运输救援保障工作的日常事务。
2.工作职责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负责、迅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扎实组织开展防汛救灾交通运输救援保障工作。具体职责是:
(1)制定和完善防汛救灾交通运输救援保障工作方案,组织落实运力储备。
(2)负责指挥公路、水路运输系统执行运输救援任务,统一组织、调配运输车辆、运输船舶和人员执行运输救援任务,并做好运输救援督查工作。
(3)发生紧急灾情需要运输救援时,首先调动储备车船,当储备运力无法满足运输救援运输时,及时依法征用社会车船,组织执行运输救援任务。
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和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航务管理处应相应成立防汛救灾交通运输救援保障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级、本辖区的防汛救灾交通运输救援保障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二、应急准备工作
(一)公路抢险畅通方面
1.做好灾前公路安全状况的排查工作
对灾前公路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对易发生水毁的滑坡、危桥、危涵及沿河路基等进行重点全面观察,查出水毁、地质灾害隐患,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2.成立公路抢险畅通应急小分队
市公路管理处及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成立公路抢险畅通应急小分队,严阵以待,一旦灾情发生,全力以赴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3.做好公路抢险畅通机械设备储备
市公路管理处及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要配足配齐公路抢通各类设备,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养护和维修,保证公路抢险畅通机械设备数量和质量,确保随时投入公路救灾抢险畅通工作。
4.安排好公路抢险畅通的资金调配
市公路管理处及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合理安排,保证公路抢险畅通工作经费。
(二)运输救援保障方面
1.做好运力的调查摸底和评估工作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航务管理处及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要做好运力的调查摸底和评估确认工作,建立运力储备资料库,确保运输救援保障车船储备运力充足。
2.做好运输救援保障运力储备
原则上,运输车船储备和统筹调用由属地负责。运输救援保障车辆储备按每50万人口(不足50万按50万计)储备20辆5吨以上货车和10辆中型以上客车。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车辆(应急运输保障车辆)不足,应向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及时报告并提出支援申请。辖区内有通航水域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好运输救援保障的船舶储备工作。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要配套储备一定数量的装卸设备,码头、渡口、站场配备好必要的装卸设备及仓储设施,并配备好应急装卸工人及装卸作业指挥人员。码头、渡口、站场优先安排救援运输装卸。
3.保证运输救援保障储备车船质量
运输救援保障储备车船技术状况良好、证照齐全,按规定配备驾驶员等工作人员。运输车船的技术等级原则上要求达到一级。
4.确保运输救援保障储备车船优先通行
执行运输救援保障任务时,救援运输车船优先通行,优先免费通过收费站、船闸。
三、应急工作机制